自己的盖世英雄 发表于 2016-5-30 16:37

亲的丫头 发表于 2016-5-30 15:38
早晨的阳光确实刺眼,各位车友注意安全。为什么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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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哥 发表于 2016-5-30 18:09

心如止水2015 发表于 2016-5-30 16: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没看照片中交警是从斑马线附近量到车跟前的,估计自行车是在过斑马线。如果自行车是骑行的话,他也有责任,如果是推着走的话,那就是轿车全责了。

躺下 发表于 2016-5-30 19:54

慢点能怎么样

一阵轻风 发表于 2016-5-30 22:02

生命承可贵,安全出行且行且遵守交规

漏洞挖掘者 发表于 2016-5-30 23:37

路过看看

西北战狼 发表于 2016-5-31 03:33

心如止水2015 发表于 2016-5-30 15: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从西伍路骑车到光明酒店西邻供电局家属院门口一共碰到二十三两逆行的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速度飞快!在西 ...

你可以,开车还数电动车!

youling 发表于 2016-5-31 05:25

二货司机

渭南之光 发表于 2016-5-31 06:58

我以前也有过阳光刺眼,追尾事故,出租车爱急刹车,也没刹车灯,交警也不多抓抓,很反感出租车没刹车灯。

福哥2218 发表于 2016-5-31 07:05

安全第一

a梧桐 发表于 2016-5-31 08:12

司机朋友需记谨慎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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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今早朝阳大街中段一轿车和一自行车发生碰撞,司机称因太阳光刺眼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