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报童 发表于 2016-5-31 09:55

渭南一90后小伙喝醉后竟干出这样的事 警察都惊呆了

  一个90后的年轻人,喝酒醉到忘了自家去处,倒头睡在一个小区门卫室,渭南公安局东风街派出所民警来劝他离开时,不料被此人咬伤胳膊。目前,这名咬伤警察的人以妨碍公务罪被捕。
  


  
  醉汉狠咬民警受伤
  
  5月27日清晨6点07分,渭南公安局临渭分局东风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东风电影院的家属院闹事。接到报警后,民警鱼立科和另外两名同事赶到这个家属院,在门卫室见到一个醉汉躺在一张床上。
  
  鱼立科告诉华商报记者:“报警的是这个小区的门卫,他说有个人睡到他的床上,叫不起来,自己不认识这个人。我来到床前,大声让这个人起来。对方没有回应,我就把被子拉起来,他把被子重新拉到身上还是不理会。我又说把身份证拿出来,这个人嘟囔了一句‘你查哪门子的身份证?’见没有效果,我再次把被子拉开,这个人一下子骂起来。我便上前把他的两个胳膊控制住,让同事上来帮忙,打算把他带离现场。就在这个时候,这个人狠狠咬住我的左胳膊不松口,我便在同事的帮忙下抽出一只手把他脖子卡住,这才让他松了口。”
  
  随后,鱼立科和同事把这个人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调查。鱼立科本人也到了医院对伤口进行简单处理。记者在派出所见到了鱼立科,看到他左胳膊上的咬痕很明显,而且皮肤被咬破。
  
  暴力袭击执法民警是重罪
  
  经过了解,咬人者马某某,1990年出生,临渭区人,头一天喝酒喝醉了。审讯中,马某某对所发生的事一概不知,不知道怎么到了门卫室,也不知道把警察咬了。东风街派出所教导员林楠告诉记者,他们将以妨碍公务罪起诉马某某。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妨害公务罪”的解释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5月30日,华商报记者从渭南公安局临渭分局了解到,2015年全年共受理民警被侵权案件8起,处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人11名,其中刑事拘留5名,治安处罚6名。2016年以来,截止目前,共受理维权案件2起,处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人3人(其中行政处罚2人,取保候审1人)。而这些数字只是其中一部分,就像鱼立科这次在执法过程中被咬事件,有的侵害民警事件并没有上报。(华商报)

泥巴的靈魂 发表于 2016-5-31 10:25

酒喝大了神智不清,就让他睡去不行吗,第二天再询问是一样的!没看人家都断片了!

無為 发表于 2016-5-31 10:30

这下闹大发了啊,袭警.......都喝醉了啊还重判撒哩

小镇小伙 发表于 2016-5-31 10:47

袭警不是触犯刑法嘛?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5-31 12:36

3楼无为头像滚

园来如此 发表于 2016-5-31 12:43

我不喝酒,我看热闹,醉汉的丑态最好看

每天都有好运气 发表于 2016-5-31 13:13

他有狂犬症吧?

荷兰风情 发表于 2016-5-31 16:31

公务员打老百姓绝对无罪,变个说法而已

鑫茂财讯 发表于 2016-5-31 19:41

成年人不是脑子坏了的,都知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喝不了酒逞能是要付出代价的,发酒疯不仅仅是酒品和人品的问题,醉驾会从宽吗?

正大光明 发表于 2016-5-31 20:44

这下栽进去了! 喝死就好了 !一切都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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