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 发表于 2016-8-16 09:08

安全帽 = 生命帽!!!然而渭河大堤这位“女司机”却没当回事!

  8月12日19时许,在渭河南侧大堤朱王村段,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吕某(女,26岁),无证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渭河大堤由东向西从华县出发准备去临潼,在朱王村段与同向行驶的朱某(女,43岁)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朱某头部严重受伤,目前仍深度昏迷,自主呼吸困难,生命垂危。而吕某也因头部骨折、严重脑震荡受伤住院。
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虽然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关于双方是如何碰撞以及车速还在做司法鉴定,但是,直观的事故结果是:双方驾驶人都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而造成头部严重受伤!
没戴头盔是重伤主因
  入夏以来,气温升高,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在事故发生地——渭河大堤上,现在已经成为了渭南人民夏日消暑乘凉的胜地,傍晚,经常能看到成群结队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在大堤上快速穿行。

  可是,这些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及乘坐人,几乎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怕麻烦,不舒服,不美观”,可说是这些驾驶人的共同的心声,很多人都会觉得 感觉不戴头盔应该不是什么大事,自己平时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也没出过什么事情,所以索性不戴。

  不戴头盔有什么危害吗?

  与汽车相比,摩托车驾驶人或乘车人几乎没有任何保护,一旦发生意外,就处于易伤害位置。据统计,与摩托车有关的事故中,驾驶人或乘车人头部有80%可能受到碰撞。人的头部结构特点决定,一旦受到撞击,极易形成挫伤,轻则脑震荡,重则死亡。

  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不戴头盔,不少人认为是小事,但事情虽小,险象环生;事情虽小,人命关天。不戴安全头盔上路,就是违法行为!

  对于这些违法者来讲“爱妻爱子爱家庭,不戴头盔等于零”恐怕不为过吧!

  真心希望那些总觉得戴安全头盔是“累赘”、“多此一举”的骑手看完了今天这起发生在咱们身边的活生生的事故案例之后,为了您的生命和家人的幸福,还是戴上安全头盔再骑车上路吧。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8-16 09:16

速度太快!

墩子才爷们 发表于 2016-8-16 10:24

肉包铁,最没有安全保障啊,不能图舒服,省事

园来如此 发表于 2016-8-16 10:25

一个逆行了,还好不是和私家小车碰,要不然不知道又是谁家宝宝成冤大头了

每天都有好运气 发表于 2016-8-16 12:36

最近总是渭河边出事,不是车祸就是淹死游泳的,我就奇了怪了,整天没事不好好自家屋待着老往外瞎跑啥呢,看看,出事了吧,看你们再跑!

石两拐 发表于 2016-8-16 15:35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骑车上路一定要保持一颗谨慎的心,切莫无所畏惧!

無為 发表于 2016-8-16 22:18

安全第一

毕无烟 发表于 2016-8-17 09:06

昨天坐高铁路过渭河北大堤,当时车速显示为135,结果却看到河堤上有个摩托车跑得比我们的车更快,目测起码在200以上,然后就看到一团夹杂着人体的蘑菇云腾空而起……哼,话说骑摩托的哥们,你以为你开的是和谐号摩托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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