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雄.. 发表于 2016-8-19 11:39

【重要公告】渭南车主注意,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取消!

本帖最后由 二郎 于 2016-8-19 11:44 编辑

 日前,环保部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今后将不再发放!你的车上将不再有这个标志了!
  
      
  环保部不再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按照《通知》表述,今后环保检验标志和安检的标志将会合二为一,车主再也不用担心因为忘带或者忘贴环保标志被罚钱扣分了。根据这份由环保部,公安部和国家认监委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要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车辆环保检验还要进行,但是标志整合成一个。
  
      
  免于上线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
  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应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
  
  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将推行
  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在已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联网的省份,允许机动车所有人在车辆所在地进行检验(黄标车除外)无需办理委托手续。鼓励检验机构通过微信或短信平台、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预约检验业务,开设专门的预约检验通道、窗口,做到随到随检。
  
  明年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规定的,一律按要求报废,实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环境保护部不再对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进行核准。
  
  全国机动车环保信息将联网
  2016年底前,各排放检验机构应与环保部门实现数据联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率先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2017年底前,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8-19 12:12

看看!

阳光安哥 发表于 2016-8-19 12:13

好事呀,尽早实施!

成吉思汗2016 发表于 2016-8-19 12:54

落叶2009 发表于 2016-8-19 13:13

车托是万能的

阳光安哥 发表于 2016-8-19 17:06

飘过……

浪子思念 发表于 2016-8-1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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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时光 发表于 2016-8-19 19:39

排气办要取消了?

张海波 发表于 2016-8-20 00:05

那就不要生产黄标车了

宅十三 发表于 2016-8-20 00:18

车不是我造的,排气不过关也不是我的错,本来就不该收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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