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 发表于 2017-8-4 14:48

粗心业主!都住了20天的新房,发现住错房了,这是邻居家的?


      2016年,紫阳县贫困户小陈家在县城新桃小区买了一套限价商品房,99.42平方米,房价23.8万余元。而装修完入住不到一个月,一位女士找上门称这是自己的房子,门牌贴错了。
    “收房时,物业用交房单上标注的603室的钥匙打不门,我只好找了个开锁的打开房门,还换了锁芯。”
       小陈说,“我们都以为锁有问题,当时物业公司管理员也在现场,没有提出异议。现在出问题了,物业公司、城投公司、保障中心都在推诿扯皮。”物业称
       603室和602室门牌贴反了,而且整栋楼都贴错了,门牌号不是物业贴的。




陆奥宾 发表于 2017-8-4 22:49

物业的责任,让物业赔偿

鱼儿2015 发表于 2017-8-6 05:39

就说,怎么进去的。

蜗牛一直爬 发表于 2017-8-6 09:58

都是些大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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