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向东2018 发表于 2018-12-11 18:22

陕西省高院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摘要]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在全社会营造对黑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在全社会营造对黑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昨日,省高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省高院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举报。如举报查证属实,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29-12368 029-85558311
  举报邮箱:sxfyshce@163.com
  来信请寄:陕西省西安市雁南五路80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收)
  举报信箱位置:陕西省西安市雁南五路80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黑色风暴 发表于 2018-12-11 19:45

路过看看你{:qqemoji1:}

自西向东2018 发表于 2018-12-11 20:17

黑色风暴 发表于 2018-12-11 19:45
路过看看你

凡被黑恶势力欺负的有冤的申冤,有仇的报仇,不平则鸣,如果受害者自己都不出头举报,那……………………

自西向东2018 发表于 2018-12-11 20:35

临渭分局三张派出所快速出击成功抓获一名逃犯

临渭公安今天



民警抓获网上逃犯张某

   近日,临渭分局三张派出所致力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并加强对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中的线索摸排,12月7日成功抓获一名上网逃犯。

   临渭分局下发关于开展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后,三张派出所所长刘小军立即将此次工作开展方案传达全所民警,并组织民警借此次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之际,加强对上网在逃人员进行再梳理、再摸排,力争抓获一批上网在逃人员。12月6日,民警李家旭、田雨在辖区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时,摸排掌握到,一名上网在逃人员欲在12月7日会前往临渭交警大队闫村中队办理业务。民警李家旭、田雨立即将该情况汇报所领导,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李家旭、田雨等人进行走访了解,及时掌握该在逃人员动向,并组织民警前往闫村交警中队进行蹲点守候。为了避免贻误战机,副所长许菲带领民警克服疲劳寒冷,连夜前往闫村交警中队,并在周边进行了伏击守候。12月7日10时许,副所长许菲发现一辆轿车驶入闫村交警中队门口,便立即召集在旁伏击守候的民警共同比对车上人员,发现车辆上乘坐的其中一名男子疑似在逃人员,为避免发生意外,副所长许菲组织民警李家旭、田雨等人,确认车辆进入院内再实施抓捕,经过长时间蹲守等待,嫌疑人所乘坐的车辆驶入交警中队院内并下车,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抓捕,并成功控制,经过现场询问比对,最终确认该男子即为在逃人员张某某。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于2017年12月15日凌晨,在渭南市区一KTV内,因喝酒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打架后,用随身携带的道具将受害人刺伤并逃跑。2018年5月15日该张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临渭公安分局解放路派出所上网追逃。在对民警张某某的讯问过程中,张某某对自己持刀伤害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经移交解放路派出所。

黑色风暴 发表于 2018-12-15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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