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铃铛啊 发表于 2022-7-13 16:56

专门挑熟人作案!渭南这个小偷套路深,偷走手机还转钱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潼关一男子李某某就是专吃窝边草的盗贼,专门挑熟人作案。近日,潼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连续奋战,成功侦破一系列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6月27日13时许,杨某到城关派出所反映有一陌生男子到其手机店内将店内一部手机盗走,请求处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走访调查,后经对现场监控的调取,发现一白衣男子将手机偷走。民警在案发地周边通过监控视频、走访摸排寻找蛛丝马迹,经过对现场监控视频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画像比对、甄别筛选,发现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及体貌特征与近期发生的几起盗窃案高度相似,办案民警初步判定该案属系列盗窃案件,遂将多起盗窃案件并案侦查。所领导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该系列案件,迅速组织精干民警对案件进行梳理,经过全所民辅警调查走访取证,连夜蹲点布控,最终于7月6日15时在桃林路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一举抓获,现场缴获涉案手机四部、涉案财物总价值万余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曾因手头紧,动了歪心思,便瞄准了自己身边的朋友。6月26日的凌晨,李某某在酒店内与朋友喝酒,在喝酒时从朋友口中得知其手机及支付密码,于是趁朋友正在熟睡时,李某某将朋友的手机拿走,解锁后发现支付宝内有2800元人民币,李某某便将这2800元钱转到自己的支付宝中进行消费。据李某某交代,他一般都是选择自己的熟人下手,一般是通过聊天的方式套出其手机以及支付密码,或者尝试输入一些简单的数字组合或者手势解锁手机密码,之后便将钱转走,然后将转账记录删除。

面对民警的讯问,李某对其的多起盗窃他人钱财、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交代,其曾于6月26日16时许在中心街十字一家手机店内,以买手机手机为由,趁店员不注意将一部手机盗走;7月6日7时在添景苑东段西沟公园花坛旁边将停放在电动车上的一部手机盗走,,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潼关县公安局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高站位、实举措、细标准、严要求,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民警温馨提示】广大群众要增强防盗意识,做好防盗措施,家中尽量不要存放高档物品,出门离家时务必要关好门窗、反锁防盗门,有条件的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切勿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另外,要看护好自己的手机,不要随意将手机借给别人,更不要将手机密码告诉别人,一旦发现被盗或发现可疑人员,请第一时间报警。(来源:潼关警讯V)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207/12/174733jpko3p1cnn0oky5l.jpg

等待爱情 发表于 2022-7-13 17:06

这个是太缺德了,不抓你,抓谁

段立志志 发表于 2022-7-13 17:13

严打犯罪分子!屡教不改者从重!

lo隆隆 发表于 2022-7-13 17:13

缺德,到处都是监控摄像头,还能跑!

蓦然 发表于 2022-7-13 17:42

丢人现眼不。

秦殇 发表于 2022-7-13 18:10

去搬砖都比这强。

夜游神77777 发表于 2022-7-13 18:12

抓住把手给剁了

快乐天天渭 发表于 2022-7-13 18:58

加大处理整顿

谷雨由8 发表于 2022-7-13 19:58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旭日阳刚 发表于 2022-7-13 20:10

逮住了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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