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云zl
发表于 2023-6-12 14:33
民法典里不是相应说明了婚前财产归各自。婚后财产才算共有财产,怎么还会有这样的问题呢,男方独立买的任何房子,只要是婚前,加再多的名字都没有意义。好好去爱去生活,烦恼的是那么多,就别自寻烦恼了
我的唯一
发表于 2023-6-12 15:01
是否应该加没有准确的回答,只需男女双方自己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因为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即使之后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而离婚,该房产也只属于男方一个人。但若是在婚前将房产证上也署上女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则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即使“准夫妻”在这之后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女方仍是房产的所有人之一,可依法划分该房产。
芯悦
发表于 2023-6-12 15:11
我觉得如果是婚前买的房,我觉得应该是男方自己的。如果是婚后买的房,那肯定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毕竟是两个人共同生活到一起女方也有安全感。如果是男方买的房,我觉得就选男方的这样就可以了。
李少大人
发表于 2023-6-12 15:20
如果男方是独自全款购房或父母出首付父母还房贷的,那就没必要加女方名字,如果是一起买的锅或一起还房贷的,还是加上比较好。如果女方够爱男方,为什么要在意房产证上有没有她名字了,好好过日子就行
ㄘ⑧︶壞氣♂
发表于 2023-6-12 15:26
婚前购房不加,婚内购房加不加都一样,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张海波123
发表于 2023-6-12 15:33
我感觉不应该加,要想加那就双方都一块买,一人一半,
b4aa2nTF
发表于 2023-6-12 15:43
我感觉不应该加,要想加那就双方都一块买,一人一半,
☆邻家姐姐☆
发表于 2023-6-12 15:53
曾经是男友的时候,我没有要求买房买车,后来成了老公,房子直接就写我的名字,问他要不要加他的名字?他说:不要,啥费用都要找我,我嫌麻烦事实证明,强制要求的事,总是有争议,共同奋斗得来的才是心安理得,大家说,对吗?
FL。
发表于 2023-6-12 15:55
只要是真心过日子,加不加都无所?就怕是不和你一起过日子,加上房贷也要一起还,要是男方独立出资,全款买的房子还是不要家的好啊
绝对零度
发表于 2023-6-12 16:10
看两口子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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