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私自抬高路面造成路面与居民房屋高低落差较大
2014年渭南市公路局在对108省道大王街道段改造过程中私自将乡政府高处20公分左右二灰石用刮平车刮至本人门前路面上进行施工,导致公路路面升高本人房屋与路面落差1.5左右。在此期间本人不断向渭南市交通局、市公路局、高新养护段反应,他们敷衍了事相互推诿让我找阳郭镇政府,镇政府又说路权及建设养护属于交通部门职业,我不知我该向买个部门反应合理诉求,公路建设的出发为了人民,13891989960应该不段优化施工方案考虑居民房屋安全及出行。希望上级部门领导督促一下,别让人民公仆寒了人民的心。联系人张涛.1.交通局的回复当初施工工艺为沥青路面铣刨,清除路面基础层,现实直接二灰石直接在旧路面摊铺施工,如像答复的铲除路面基础层的话也就不会存在路面抬高。
2.交通局作为公路的日常建设,管理,养护部门答复我让去找镇政府解决,这明显是推卸责任。 希望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尽快处理一下 早日处理一下 这个问题希望尽快处理一下 劲舞骄阳 发表于 2025-10-16 12:41
希望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民生问题比天大,
希望尽快解决一下……
这叫缺德,继续反应 有问题处理问题 人民公安为人民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