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二宝 发表于 2025-11-21 23:27

今朝馨苑小区在没有批文、未经业主同意情况下给车辆密集处安装充电站

物业在没有批文、未经任何公示和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正在小区停车最密集的19和18号楼之间的停车位地面上安装充电桩!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便民措施,而是严重侵害全体业主权益、威胁家园安全的行为! 而且说19、18号楼只是开始,他们要覆盖整个小区地面。
   
小区老人和小孩很多很多,充电桩建立在居民住宅楼的地面上有很大的危害,辐射、噪音,高压电等等,如果有些小孩用手去摸造成不安全事故。小区本身停车位很紧张,万一发生事故那就是一连片,消防车能开进来吗?

小区物业只有一句话,挡住施工的人,不叫他们施工,而施工的工人说你们物业叫我们干的活!相互推皮球。

   小区物业亲口承认没有批文,谎称开过业主会,业主全都同意,而且还态度恶劣告诉我们说物业费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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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套路深 发表于 2025-11-22 10:15

很矛盾的一个现实问题,电车应该市政在小区外面规划一片电车充电桩,而不是在居民楼下,安全隐患太大

化蝶飞度 发表于 2025-11-22 12:20

公共区域要经过业主同意才能修建

徐艳秋123 发表于 2025-11-22 13:15

同意楼上所说

1531913553 发表于 2025-11-22 14:21

城市套路深 发表于 2025-11-22 10:15
很矛盾的一个现实问题,电车应该市政在小区外面规划一片电车充电桩,而不是在居民楼下,安全隐患太大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夕阳多美好 发表于 2025-11-22 15:20

小区公共区域要经过业主同意才能安装。

ZWM狮子 发表于 2025-11-22 15:57

没有批文,可有利益

赵建国 发表于 2025-11-22 17:28

完善小区设施挺好的,这有啥不对的!

孙会玲 发表于 2025-11-22 18:40

公共区域要经过业主同意才能修建

孙会玲 发表于 2025-11-22 19:40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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