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公布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清退人员名单
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205/20/111545o0wpiq7500b5vmb0.jpg渭南高新区城建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关于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清退人员名单
按照《渭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渭高建发〔2025〕53号)文件,第五章使用与退出、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租房居住,收回承租的公租房”。渭南高新区城建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6年7月6日(来源:城乡建设和管理局)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607/03/084405hssesqsslo07duo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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