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道斑马线,我扶起了摔倒的老人,也留下两份愧疚(东方)
8月6日16时许,我乘四路公交车去渭南市第二医院看腰疼病。从朝阳公园站行至二院站下车,在准备通过人行道时,我习惯性地朝左手方向的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望了一眼,想选个安全的通过时机。不曾想,离我约50米的地方,有个人倒在绿化带的路沿边,旁边似乎还有个人正使劲想把他拉起来。我顾不上腰疼,飞快跑过去,发现倒地的是一位老汉,一个小姑娘正用力想搀他起身,终归身小力弱,没能成功。我双手伸到老人腋下,帮着他站了起来。老人起身后,拽着电动车不让女孩走,说女孩骑电动车看手机、注意力不集中,把正常走路的他撞倒了,现在胳膊疼,必须带他去医院检查。说着老人拉起衣袖,右手肘处蹭破了一厘米大小的皮肤,血迹斑斑,擦伤顺着手臂向手腕方向延伸了约二十厘米。两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我说,我和你们都不认识,能不能听我说几句?也许是吵累了,两人都点了点头。我先对老汉说:“您把受伤的手上下左右活动几下。”看着老人活动自如的右臂,我说:“从活动情况看,应该没伤着骨头,但有皮外伤。”老人点了点头。他说自己1957年生人,1985年患过脑梗,半边身子的腿和手臂活动受限,行走和劳作都不方便。
我说:“走在马路上,行人应走人行安全通道。咱自身受年龄和身体条件限制,更应该走人行道,这样从根本上就把被机动车、电动车撞到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我边说边指着二院的公交车站,“我下车后,也可以穿过车道直奔医院,但我还是绕到路牙上,走人行道到斑马线,确认无车辆通过时才过马路——这样就把安全防护的意识和措施做到了最强、最佳。今天这件事没造成严重后果,是侥幸!但给咱今后行路怎样保证安全,是一次非常好的现身警示。所以说,今天这件事咱是有责任的,更重要的是有教训的。今后能真正吸取这次教训,或许就能把因自身原因发生更严重交通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您说呢?”老人连连点头称是,松开了拉电动车的手,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之后我又和骑电动车的姑娘交流,知道她是大荔人,来渭南办事,今年19岁。我对姑娘说:“老人有老人的不对,但咱骑电动车如果注意力集中,也不应该撞倒走在前面的人。老人有择路之错,但不应该受到被撞倒的惩罚。也就是说,老人有老人的责任,您有自己的过错。今天的事从现在看后果并不严重,但教训是深刻的、难忘的,甚至可以说,警钟长鸣的收获也是显而易见的。自己有过错就应该主动担责,对老人是一个心理安慰,对自己是一次花钱买教训,你说呢?”女孩连声称是,向老人道歉后,又用微信给老人转了50元红包。
看着他们各自远去的身影,我为自己在“扶与不扶”的生存环境里,做了一件人事,感到一丝快慰。
今天,因事再次经过二院门前的那道斑马线时,触景生情,忆起那桩已过去一个多月的扶老人之事,忽然觉得,当时处理这件事因自己考虑不周,可能给两位当事人造成了困扰。一是当时应该让老人和小姑娘互留联系方式,或者我留下各自的联系方式,以防老人万一发生因摔倒所致的、非擦破皮这样的严重后果,便于联系协商解决。二是在自己的劝说和诱导下,那位自大荔来渭南办事的小姑娘付给了老人五十元,会不会给她办别的事带来不便?自己应当补给小姑娘五十元才算周全。
忽而觉得古人的“吾日三省吾身”极有道理!
如果两位当事人看到这篇拙文,请接受我的道歉!原谅我的粗心!如果有什么问题,特别是那位摔倒的老人,请在文后留言和我联系。亦可调8月6日16点以后离出事地点不过五十米的道路监控!
正能量满满的 义务调解小事故,给你点赞 为正能量点赞。 @不倒翁 发表于 2026-9-25 19:46
正能量满满的
谢谢关注!举手之劳,不尽周全! 西部牛仔 发表于 2026-9-25 20:41
义务调解小事故,给你点赞
谢谢您的关注与鼓励! 夕阳多美好 发表于 2026-9-25 20:45
为正能量点赞。
谢谢关注!凡人遇到皆会如此! 好心人事情处理的好。 为你的正能量点赞。 满满的正能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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