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非 发表于 2011-1-9 13:01

拿出证据来。

XXXXX 发表于 2011-1-9 15:44

无起因 无经过 严重一面之词

海~比天蓝 发表于 2011-1-10 16:00

看人家怎么给你朋友定性了,一般来说两个人发生肢体或者是语言冲突那属于治安案件,一般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但是对方是POLICE那可就不一样了,戴上袭警的帽子可真够他喝几壶的了{:6_155:}

深深蓝 发表于 2011-1-10 19:02

珍爱生命,远离警察

峰哥 发表于 2011-1-10 19:53

{:6_173:}

wisdows 发表于 2011-1-10 21:02

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到纪委反映啊,渭南解决不了可以到省上啊,省上不行还能上北京啊。

无聊嘻嘻猴 发表于 2011-1-10 21:52

社会太黑暗了

骏石 发表于 2011-1-11 09:03

静等真相

冰山美人 发表于 2011-1-11 09:07

:(:(

南唐公子 发表于 2011-1-11 22:11

你朋友和解放路派出所一民警发生了什么样的冲突?所谓私事的大小也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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