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非
发表于 2011-1-9 13:01
拿出证据来。
XXXXX
发表于 2011-1-9 15:44
无起因 无经过 严重一面之词
海~比天蓝
发表于 2011-1-10 16:00
看人家怎么给你朋友定性了,一般来说两个人发生肢体或者是语言冲突那属于治安案件,一般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但是对方是POLICE那可就不一样了,戴上袭警的帽子可真够他喝几壶的了{:6_155:}
深深蓝
发表于 2011-1-10 19:02
珍爱生命,远离警察
峰哥
发表于 2011-1-10 19:53
{:6_173:}
wisdows
发表于 2011-1-10 21:02
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到纪委反映啊,渭南解决不了可以到省上啊,省上不行还能上北京啊。
无聊嘻嘻猴
发表于 2011-1-10 21:52
社会太黑暗了
骏石
发表于 2011-1-11 09:03
静等真相
冰山美人
发表于 2011-1-11 09:07
:(:(
南唐公子
发表于 2011-1-11 22:11
你朋友和解放路派出所一民警发生了什么样的冲突?所谓私事的大小也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