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汽车违停被拖走取车先交400元 车主:凭啥这么高
3月30日,市民张某向记者反映,28日下午他违规停车后被交警抄牌,将车拖走。他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罚时,拖车单位竟要求缴纳400元拖车费才能取走车辆。“才短短几公里路程,这样的收费太高了,收费的依据又是什么?” 司机:短短几公里凭啥收高费
据张某介绍,当天下午,他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停放在乐天大街一商场附近的道路上,几分钟回来后发现车辆因违章被拖走。随后,他在交警四中队接受处理,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名,并得知车辆已被拖到位于前进路南段的一家名为鹏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停车场。
29日,张某到停车场取车,结果被告知要缴纳400元的拖车费。
“从四马路到前进路,那么近的距离就要收取400元!”张某当即表示疑问。对方称他们拖车就是这个收费标准。无奈之下,张某缴纳了400元拖车费,但在张某索要发票时,对方却称他们没有票据,在张某的一再要求下,对方很不情愿出具了一张《鹏达汽车服务公司材料清单》,清单上的材料名称下写明——拖车费,价格400元。
据了解,针对张某违章,交警已经按照《道交法》处以200元罚款。
鹏达公司:
不要票可以少收
29日,记者接到热线后暗访该停车场。记者称自己的车在胜利大街被拖走,问及需要多少拖车费?一位工作人员称,需要600元拖车费,停车每天20元,不要票据可以便宜。
之后,记者亮明身份,对方则称市内拖车全部是400元。对于是否有物价部门批准及有没有正规发票时,对方称自己不清楚。不仅如此,当记者表示想知道停车场负责的电话时,他仍然称不清楚。
物价部门:
该公司未办任何收费证件
随即记者采访了渭南市物价局。经了解,鹏达公司未向物价部门申办了停车收费许可及“城市道路清障的拖车收费许可”手续。
渭南物价局收费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没有取得相应收费许可的收费就属乱收费。
记者多次拨打临渭区交警大队法制科及办公室电话咨询此事,电话均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
拖车费不应由车主承担
停车场工作人员是否有权利收取拖车费?这项费用的收取又是否合法呢?面对张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何建辉律师。
何建辉律师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据上所述,停车场向您收取拖车、停车费的行为是错误的。
记者手记:
长期以来,由道路交通事故带来的拖车费、吊车费、停车费、代驾费、放空费等拖车类收费名目繁多,“价位”也越来越高。大多数车主因车被扣而无奈交费,有的甚至从未拿到过正规发票。不少车主发问:这些费用究竟是谁在收?到底该不该收?有没有收费依据?为何拿不到正规发票?收取的资金到哪里去了?针对这一些列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6_155:} {:6_155:} :victory: 呵呵,,,看你是省几百块钱,,还是交罚款,,
{:6_154:} 遵守交规,他没理由罚。 回复 qq820064414 的帖子
好像是交了罚款又要收拖车费 :@:@:@:@ 在屁干。小心年叫你交八百。人年是老共。咱说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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