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杀手 发表于 2011-5-6 17:14

浙江温州3名男子奸杀女警均被判死刑





5月5日上午,“浙江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在温州中院公开宣判,歹徒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均被判处死刑。

驾驶宝马X1的女民警失踪
去年10月8日凌晨1点多,警方接到居民吴某报案称:7日下午17时多,其嫂子汪某某,驾驶一辆新购置未上牌的白色宝马X1越野车出门接女儿。后来,女儿独自回到家,汪某某却一直未归,且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汪某某,女,37岁,苍南县灵溪镇人,某政法学校毕业后就加入警队,同事们都称她为苍南县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

记者今天从法庭上了解到,事发当时,汪某某在苍南县灵溪镇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开门上车的时,被守候多时的施正赞等人将其强行控制在车内,由施正赞驾驶着这辆价值40余万元的宝马轿车,逃离现场。

暴徒奸杀弃尸手段极其残忍
接警后,警方经过连日侦查,在福建省福安市境内,成功锁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在两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于去年10月9日凌晨零点左右,在福建省政和县境内,截获了该案的失踪车辆,并先后抓获叶长锋(男,1986年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吴正查(男,1970年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和施正赞(男,1978年出生,苍南县渔寮乡人)等3名歹徒。

经审讯,3名歹徒在逃离途中,发现了汪某某的警察身份,在劫取汪某某身上现金1870元、银行卡,逼问密码后在ATM机上取现2700元后,3人商议决定杀死汪某某。

施正赞等人驱车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寻找埋尸地点。在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处,叶长锋、吴正查利用锄头和畚箕挖坑,准备掩埋汪某某。在此期间,施正赞强行与汪某某发生性关系。

随后,施正赞等三人采用扼颈、勒颈方式将汪某某杀害。在掩埋过程中,为确保汪某某死亡,3歹徒轮流使用锄头击打汪某某头部。

3歹徒作案累累被判死刑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2010年9月份,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还7次在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平阳县萧江镇、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等地预谋和实施抢劫,其中4次预谋抢劫因故没有实施,3次抢劫3名妇女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

今天上午,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分别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对3人均执行死刑。

抹布 发表于 2011-5-6 17:35

这种畜生,应该枪毙多次!

秋风吹笛 发表于 2011-5-6 17:52

杀无赦!!

家乡好 发表于 2011-5-6 19:25

这种牲口,剁死!

爱动物的小工 发表于 2011-5-6 20:01

{:6_164:}

郭sir 发表于 2011-5-6 20:26

没收作案工具!{:6_155:}

渭水寒 发表于 2011-5-6 23:15

要有警察样!

渭南王能吃 发表于 2011-5-7 01:30

那警察真有钱,,没图片,,看看那女警察有多迷人,,能开新宝马,,X1!

974527 发表于 2011-5-7 07:27

{:6_189:}

骏石 发表于 2011-5-7 08:15

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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