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meili 发表于 2011-5-29 14:10

我觉得你应该打光棍,别说是女朋友,就算是朋友,你给买了,4块钱还能要,哪能那么小气呢?

怪叔叔 发表于 2011-5-29 14:15

千万别分手。。如果分了 你4元钱不是白投资了

蓝宝儿 发表于 2011-5-29 14:16

我想笑!!!!!!!!!!!:lol

倒霉熊 发表于 2011-5-29 21:16

回复 怪叔叔 的帖子

{:3_85:}这个绝对是高见

D.S 发表于 2011-5-29 21:22

楼主 你太幽默了....;P

女女 发表于 2011-5-29 22:56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没见过小学生谈恋爱啊?4快??人家两周零花钱呢!!!

钱芳 发表于 2011-5-29 23:28

姐给你5块···
不用找了···
给你钱时顺道给你买几个包子···

川藏318自驾 发表于 2011-6-5 00:04

一定要分 分了是对人家女孩的负责人 楼主你太牛了

小峰 发表于 2011-6-5 08:10

4块钱 可以买2个粽子~可以买8个馍馍!~

维特 发表于 2011-6-23 15:41

老帖子,但是还是要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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