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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血和泪的控诉 土地被侵占,女儿遭拘留,人权、物权遭践踏!蒙难百姓血流······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张凤琴,今年61岁,家住渭南市临渭区向阳办翻身村,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电话:2190371. 我与家人依法承包本村土地经营种植,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使用权七十年不变,我们遵法守纪,从未与任何人发生争议,劳动致富,和谐奔小康。 一、不料到了2012年2月,祸从天降,渭南污水处理站(以下简称污水站)号称是国家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打着金光闪闪的旗号要占用我的1.35亩承包责任田,因《土地法》有规定:“不能改变土地农业种植用途,不得破坏土地。”我不同意自己的承包地被占用。 二、不知何故,污水站的负责人与卢家村村主任从中周旋,他们承诺,通过关系,能给我另行调换土地,设下这样的圈套,污水站占用了我的1.35亩责任田,之后我多次找污水站和卢家村主任要求解决问题,谁知他们的承诺落空,用欺诈的手段,侵占了我的1.35亩土地使用权。 三、污水站发着豪光,来同不小。就应当依法办事,该站首先应该具有国务院、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的手续,并持有国土资源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行使合法征用土地,而污水站的负责人与他人勾结采用不三不四的下流手段将我的责任田占用,这是正派的领导人吗?另有污水站负责人在东大门工程筹建动工污水站之前,竟不给当地的管辖政府—向阳办事处连个招呼都不打,污水站领导知法懂礼吗?这是不正之风,还有腐败现象,令人深思······ 四、污水站的负责人不能说没有钱,不能说不神通广大,应该站社会关系,金钱关系,连治安不能都偏听偏信其一面不实之词,污水站负责人的不法行为,占用我的1.35亩责任田,引起纠纷,本经及早给予解决,但该站反咬一口,倒打一耙,将我寻其欲解决纠纷的女儿李梅,通过不正当手段,于2012年7月19下午1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当地向阳派出所进行刑事拘留。更是雪上加霜,酿成冤假错案。(详见渭公临刑拘通字(2012)225号拘留通知书)。 综上所述,反应人的承包土地被占用,为解决纠纷李梅被刑拘,腐败的污水站负责人逍遥法外,令人痛心!党和政府何其关心农民,不但有《土地法》《农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还公布了《三农政策》,加强加大措施保护的根本利益,何等受全光全国人民拥护,污水站的行为与国家规定格格不入。 这起侵权占地,刑拘受害人之女的冤案,都是腐败干部的社会关系,权钱交易所为,坑害死我们守法的农民。据此,请求如下: 一、请求领导查明事实,秉公处理,不枉不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纪责任搞个水落石出。 二、归还被侵占的土地,处理好农民根本利益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与家人将对政府和领导涕零感激不尽! 此致 反映人:张凤琴 2012年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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