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重庆一小区车库成大卖场 业主拒交停车费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12-4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114098434.jpg



  昨日,九龙坡区,小区车库内的家具卖场。记者吴珊摄


  重庆商报讯“我们小区的车库太恼火了,不仅有卖水泥河沙的,还有卖家具的。”昨日,家住九龙坡区科城路一小区的多位业主向本报反映,称自家小区车库几乎“变成”了商场,物管还强制要业主交停车费。对此,律师表示,小区车库应优先满足业主需要,不可用于经营。

  小区车库“成”卖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科城路旁的该小区。“小区停车位本来就紧张,但摆放的各种家具不仅占据了车库很大一块面积,还都处在多个停车位的位置上。”2栋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上个月才入住,可将车开进车库时却让她傻了眼:里面居然有人在卖家具和水泥。随后,记者在该小区车库看到,果然有人在卖水泥、河沙等建材,还有一处约100多平方米的家具售卖场地,导致20多个停车位无法使用。

  物管强制收取停车费

  “车库本是专门用来停车的,物管为啥要租出去当‘商场’?”记者在采访途中,多数业主都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业主们还表示,车库还没整改好,12月2日,物管居然就强制向他们征收停车费,不交就不放行。“车库环境太恼火了,如果物管将车库里的商户撤走,车库整改好了,我们自然就交费。”1栋业主王先生如是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在现场找到了卖家具的王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在这里卖家具已有一年时间,场地是侄儿去年从开发商那里租来的,租期一年,为此还缴纳了高昂的租金。“租期马上就要到了,我们将在本月月底撤走。”

  车库没整改好拒交费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管处。物管李经理透露,开发商是去年年底交房的,此前因车库修建不完善,并没向停车的业主征收停车费,“直到今年12月1日,我们才开始收停车费,哪知业主就有意见了。”

  李经理说,小区虽然共有802户,但因接房不久,入住率并不高,目前只有160多户业主。“小区车位共有457个,目前来说是足够用的,所以开发商就将车库较为偏僻的地方租了出去,让一些卖建材、家具的商户进来,这也是为了方便业主。”李经理表示,因租期到期问题,所有商户将在12月底撤离。而关于征收停车费的通知,物业工作人员也提前向业主进行了告知。

  不过对于李经理的说法,小区业主们并不认同。“物管此前说商户很快会搬走,但直到现在商户都还没撤走,车库没整改好,我们怎么甘心交费?”3栋的业主张小姐说。

  律师说法

  小区车库应先满足业主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表示,如满足业主的需求后,开发商也可租给他人,但无论怎样,都不能改变车库的用途,更不能用于经营。

  潘兴旺建议,如商户在车库的经营活动影响了业主正常停车,业主可与商户协商,要求其撤场;如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出面让商户撤场。如造成损失,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和商户赔偿相应的损失。(重庆商报)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61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2-4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