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男子强迫女友及其朋友多次卖淫 获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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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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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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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强迫网恋女友坐台卖淫,又将其好友“拖下水”一起挣钱,触犯刑律获刑罚。12月12日,延长法院宣判这起强迫卖淫案件,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冯岗岗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9月,被告人冯岗岗与房盼盼(已判刑)通过网络相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后在冯岗岗的强迫、威胁下,房盼盼在贾玉平(已判刑)所经营的子长县一歌厅卖淫挣钱。

  2011年12月初,自己已深陷“泥潭”的房盼盼,又叫来好友李红,并介绍其认识了自己的男友冯岗岗及其朋友高磊,以游玩为由开车将李红带至子长县城。随后,房盼盼和其男友冯岗岗先是引诱李红让其坐台卖淫,遭到李红的反对后,冯岗岗又和高磊用强迫、威胁的手段让李红到贾玉平所经营的歌厅卖淫,并在贾玉平的联系下,去其他宾馆卖淫。房盼盼、李红二人坐台卖淫所获取的性服务费大部分被冯岗岗、高磊平时生活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岗岗以营利为目的,伙同高磊(已判刑)对房盼盼(已判刑)、李红二人采取言语威胁、暴力相逼等手段,强迫二人卖淫数次,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岗岗所犯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冯岗岗与同案犯高磊均系主犯,相比同案犯高磊,被告人起到的作用更大。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以上判决。(延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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