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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招商花园小区一住户常年不居住 却产生2851元天然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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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7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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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是消协帮着调解,那事估计到现在都没个好的解决办法。”提起曾和渭南市天然气公司因故障气表产生的纠纷,退休职工刘先生感慨道。

  “矛盾的起因,是2014年6月4日那天更换了新气表。”刘先生说,他一家人平日住在临渭区交口抽渭小区,2005年12月底,他为自家在市区另一处——乐天大街招商花园买的房子办理了天然气入户手续。“但因为之前的工作及儿孙工作上学方便,一直没有在招商花园住过。”刘先生说,2014年6月4日,渭南市天然气公司入户检修时,查出刘先生位于招商花园的家中天然气表故障,便为其更换新气表。“等我到天然气公司买气时,公司营业员却让我补上2006年1月至2014年5月底的用气量,每方1.98元,共计2851元。”刘先生当场提出异议,认为明明自家没有使用过天然气,不应该为此买单,况且原天然气表故障并非人为原因。可营业员表示只是在执行公司规定,双方僵持不下,发生纠纷。

  认为天然气公司强买强卖的刘先生,于去年6月18日将市天然气公司投诉到临渭区消费者协会。“依照我公司的用户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用户实际用气量除死表外,严格按数字码盘计数为准,对于死表气量的计算方法,从发生故障之日起,普通居民每月按15立方米缴纳……”天然气公司主管售后的工作人员表示。

  “就算如此,也不能因为你们的表发生故障,就让我去承担这故障后产生的费用啊。”刘先生不解地说道。

  “作为天然气公司,想要按照数字码盘收费,作为用户又不愿支付自己没有消费过的东西。”临渭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最终只能从矛盾双方的过错问题着手。因天然气公司原气表在非人为因素下出现故障,因此承担主要责任,又因消费者刘先生未及时发现,承担880元费用。最终,双方均表示接受。(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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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3-17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平常要多注意这些小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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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3-17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小细节需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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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3-17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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