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生活资讯] 用“死猪肉”变“鲜牛肉” 七名涉案人获刑罚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3-23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为谋取不当利益,大荔县一对夫妻竟然通过添加使用工业用盐、牛骨香精膏等手段将“死猪肉”加工成“牛肉”进行销售。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雷某、吴某夫妇及提供死猪的被告人王某、张某、田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事处罚。

  2013年后半年,被告人雷某、吴某夫妇分别从王某某等人处购买病死、死因不明、未经检疫的死猪肉共计3700余斤。后将死猪肉品加工成“熟牛肉”、“熟精肉”,在大华路菜市场所经营的肉店内销售。2013年12月5日,公安局联合大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动物卫生监督所从雷某家黑作坊现场扣查未经检疫肉品750余斤,后经鉴定为死因不明、检疫不合格的肉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某收购病死、死因不明、未经过检疫的死猪,加工成熟牛肉、熟精肉并销售;被告人吴某某明知雷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仍帮助其销售;被告人王某某等人明知雷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仍为其提供食品原料,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通过本案,审理法官告知广大的食品生产经营户,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要在经营活动中遵规守法,诚信经营;同时也告知广大的消费者,要充分发挥个体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陕西日报)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