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婚前病史该不该告知伴侣?应该不应该?投票!!!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10-23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正在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其中一项指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另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你觉得婚前病史该不该告知伴侣?
单选投票, 共有 26 人参与投票
84.62% (22)
0.00% (0)
15.38% (4)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0-24 01:3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