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四类车辆统一认定为“僵尸车”:
一是连续停放满30 天及以上,车身积灰严重、轮胎干瘪、零部件缺失、无玻璃等,明显丧失行驶功能;
二是无号牌、套牌、号牌严重破损无法识别,或连续3 个检验周期未年检、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三是长期占用道路、公共车位、裸露地块,车主失联,经电话、书面告知仍不处置;
四是重型半挂、货运挂车“有头无尾”、车身破损,长期滞留国道、村口,长期废弃不用。
“僵尸车”治理成效
自今年5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交管部门全域拉网排查、闭环清零处置,累计排查闲置滞留车辆千余辆,依法拖移、报废处置各类“僵尸车”157辆,拖移失联、长期违停货车30辆。城区各大队紧扣“一区三圈”攻坚布局,严查私设障碍物、占道占位乱象,全面清理占用公共车位、消防通道、小区街巷、国省干道的长期违停报废车辆,大幅盘活城市公共停车资源,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城区静态交通秩序显著规范,群众出行停车环境持续优化。
多方常态化联动机制
一是日常联合巡查、联合排查、联合清障,全域覆盖路面、小区、背街巷道全域场景;
二是定期共享车辆停放、权属信息、隐患点位台账,同步推送预警线索;
三是分工协同、各司其职:交管负责路面交通违法执法、车辆属性核查;城管整治占道停放乱象;街道社区负责入户劝导、车主联系,形成全域共治、同向发力的治理格局。
疏堵结合盘活停车资源
一是持续挖潜增量停车资源,由政府部门牵头,深化政企联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商圈小区夜间、节假日错时免费开放共享车位,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
二是优化报废车辆便民服务,简化老旧车、报废车注销办理流程,一站式引导车主报废拆解、快速注销,快捷办理注销手续,从源头减少闲置报废车上路滞留。
三是科学优化道路停车泊位,规范限时停车、即停即走区域,合理施划便民泊位,兼顾通行秩序与民生停车需求。
城区一大队:分区管控与重点攻坚
分区域差异化处置
一是主城区核心区域(主次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公共车位、黑色路面):从严处置。这类区域人流密集、消防救援、群众出行需求大,一旦发现符合僵尸车标准车辆,第一时间核查车主;能联系的限期24 小时内移车,逾期直接拖移;占用消防通道、路口 50 米禁停区的,72 小时快速处置,绝不允许长期占用公共资源。普通临时违停先警告,拒不配合同步处罚。
二是城郊村组、闲置裸露地块:刚柔并济,先劝导再清拖。针对村民闲置旧车、维修滞留货车,联合村委上门告知,给足自行清理时限;超期未清理再统一拖移,同步联合属地改造闲置地块为临时货车停放区,从源头减少乱停放。
三是310 国道沿线(货车重点管控带):高压严管。国道车速快、货车车身大,僵尸货车极易遮挡视线、诱发追尾事故,所有废弃、长期滞留半挂、货运僵尸车一律直接拖移;单纯装卸、等货临时停靠货车,先告知就近停车场,屡教不改依法处罚。
重型半挂“僵尸车”货车处置
一是统一集中存放。 拖移车辆全部转运至交管指定专用停车场,区分普通闲置货车、报废半挂、无牌废弃挂车分区停放,登记拖移时间、地点、车辆信息。
二是分渠道通知车主认领。通过短信通知、现场张贴拖移告知单双重方式告知车主,按照法律规定,车主携带行驶证、身份证等合法手续到场处理后可取回车辆,能正常使用的督促规范停放,逾期未年检责令审验。
三是到期无人认领、达到报废车辆强制拆解。公告期满3 个月仍无人前来认领,或车辆经核查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拼装报废半挂货车,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移交具备资质报废回收企业现场监督解体,注销车辆登记,报废款项按财政规定上缴国库。
四是特殊车辆专项核查。拖移半挂货车同步核查是否涉盗抢、改装、非法营运,存在违法线索移交刑侦、运管部门深挖处置,杜绝安全隐患车辆回流路面。
车主失联、无主僵尸车处置
一是现场完整取证建档。巡逻发现疑似僵尸车,两名以上民辅警到场,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多角度拍摄车辆全貌、号牌、停放位置、周边环境,记录停放时长,同步登记台账,标注路段、车辆类型、破损情况。
二是多层级联系告知。第一时间通过机动车登记预留号码拨打、短信催告;号码失效的,通过车辆登记户籍地、属地社区、村委上门走访查找车主;仍无法取得联系,在车辆车身张贴《限期处理告知书》,明确15日自行前往处置时效。
三是官方公示公告程序。日期满仍无车主回应,通过各方渠道发布车辆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0 天,留存公告截图、张贴照片作为法定凭证。
四是全流程资料归档 所有执法资料统一装订归档,全程可追溯,所有处置行为均有法律依据,充分保障车主合法权益,同时规范我们自身执法行为。
城区三大队:精细化管控与柔性执法
三级精细化管控
一是科技赋能,精准摸排“底数清”。针对“僵尸车”存在隐蔽性强、流动性差、查处难度大的特点,大队采取“视频巡查+人工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对严禁区(如主次干道、消防通道)和严控区(如商圈周边、背街小巷)进行拉网式排查。
二是雷霆执法,强制拖移“力度大”。对于联系车主后仍未驶离,且严重阻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的“僵尸车”,大队组织精锐警力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在严禁区、严管区,凡是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点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僵尸车”,一律实施即时强制拖移,将车辆移至指定停车场扣留,盘活停车资源,坚决打破“霸位”僵局,还路于民。
三是长效管控,严防反弹“机制全”。整治只是手段,保持才是目的。城区三大队将“僵尸车”治理纳入管控常态化巡查内容。
一是动态清零:要求巡逻警力在日常勤务中,对新出现的“僵尸车”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确保严禁区、严控区内无新增“僵尸车”。
二是社会共治:鼓励市民举报“僵尸车”线索,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城区三大队坚持“执法为民、服务先行”的理念,将普法宣传的触角延伸至源头,将便民服务的举措落实到细节。
普法宣传“全覆盖”,让报废政策“入脑入心”。依托大队车辆管理所、违法处理站等窗口粘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及报废流程图解,并向沿街商户、老旧小区居民的交安宣传,重点讲解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如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后的法律后果,以及私自拆解、买卖报废车的危害,引导车主走正规渠道报废。
一是固化网格化常态巡控,将“僵尸车”排查纳入日常路面勤务,高峰定点管控、平峰全域巡线,每日滚动排查、动态清零新增隐患。
二是落实常态化回头复盘机制,对已整治重点点位定期复查,严防车辆回流反弹。
三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快速核查处置群众上报滞留车辆线索。
四是压实路段包抓责任,定岗定人定责,把顽疾治理融入日常交通勤务,实现长效管控、常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