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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在外的渭南人 于 2014-11-26 22:26 编辑
陕西大荔县一地产企业高管非法集资数额巨大且失联当地警方已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展开网上追逃
11月26日,多名受害人陈述,陕西恒丰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大荔分公司总负责人兼“御城公馆”项目经理赵伟东,以该公司开发的“御城公馆”项目为同一抵押物,向多人担保做抵押,还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在西安、渭南、大荔等周边市县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累计金额巨大,据受害人反映有上亿元。据西安、渭南、大荔三地警方已立案侦查,展开网上追逃。
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查明,陕西恒丰源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3日,注册资金1500万元,公司注册地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1号1204室。《陕西恒丰源置业有限公司章程》及《陕西恒丰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记载,2011年8月8日,赵伟东作为陕西东兴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经理与陕西恒丰源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御城公馆”项目,恒丰源公司并委派赵伟东担任恒丰源公司大荔分公司总负责人,具体负责一切业务。 据了解,2011年大荔县就发生了美容院老板杜洋集资诈骗1.6224亿元后,于2013年11月 5日出逃至澳大利亚;又在今年10月份,大荔县还发生了一起集资诈骗金额达13亿元的案件,现已立案侦查。早在2013年9月,大荔县就在全县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规范金融秩序整顿活动,加大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而作为大荔县开发企业高管的赵伟东,却在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整顿活动中,非法集资诈骗频频得手,且数额巨大,牵扯人数之多,地域之广,作为一个北方小县城,接连发生如此大的系列非法集资诈骗案件,其背后还有着更复杂的隐蔽性,此案发生的前后,作为陕西恒丰源置业有限公司就为非法集资埋下了种种祸根。 据大荔县政府《2013年1-8月县级部门、驻荔及双管单位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完成情况表》显示,恒丰源公司是大荔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以“招商引资”名义到大荔县搞土地开发的。从2010年12月起,该公司开发“御城公馆”商住楼,项目位于大荔县北新街49号城市中心区域,宝塔向北500米,北与洛滨大道紧邻,南侧距城中心,西侧与同州路接壤,项目的主入口向北新街打开,原为城关镇政府机关办公所在地,占地面积为7000㎡,总建筑面积为45500㎡,建筑类型为高层,由2栋高层组成,1号楼为24层,2号楼为27层,项目定位为“独占大荔黄金地段,致力打造大荔新地标性建筑”。 此案的复杂程度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如稍不留神就会掉进他们设置的陷阱。经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查明: 2011年7月23日,陕西恒丰源置业有限公司欲开发“御城公馆”项目,并与陕西东兴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协商由其进行建设,双方签订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陕西恒丰源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大荔县北新街49号土地的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陕西东兴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并在《协议》第二条第四款明确约定,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不做变更,仍以陕西恒丰源置业有限公司名义出现。2011年7月27日,恒丰源公司出具了《授权书》,委派赵伟东担任陕西恒丰源置业有限公司大荔分公司总负责人,具体负责一切业务。2012年3月27日,“陕西东兴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其签订《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协议》时的名称,变更为“陕西东兴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结论指出:以上事实证明,陕西恒丰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御城公馆”项目,系恒丰源公司与东兴伟业商贸公司共同参与,恒丰源公司大荔分公司总负责人赵伟东是基于转让协议,以东兴伟业公司的身份代表恒丰源公司开发“御城公馆”项目,并对外签订相关合同,办理一切具体业务。 正是赵伟东每次非法集资前给受害人出具的这些合法文书,使一个个受害者受蒙骗,被赵伟东等人设置的担保人、担保书、委托书、授权书等非法集资圈套套牢。该案没有结束,但留下的警示令人深思。 关于案件的进展情况我们将随时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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