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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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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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0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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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省出台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实施意见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刘康)为了助力陕西省治污减霾和清洁供暖工作顺利推进,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陕西省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城乡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降低“煤改电”用户用电成本,促进冬季清洁取暖和电能替代加快发展;明确“煤改气”价格政策,我省居民家庭独立采暖壁挂锅炉用气和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按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

意见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燃煤锅炉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结合市场煤价变化、燃气改造等实际情况,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等定调价程序。进一步规范企业收费行为,重点查处供热供气等市政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碰口费”或“配套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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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1 11:1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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