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湖里区法院
调解了一起离婚案
18岁的女儿愤怒指证
自己的爸爸非法同居
男方与妻子、女儿及情人母子
同住一个屋檐下
长达6年
法庭上女孩的一席话
让人心惊
更让人心酸
她说想要摆脱这个畸形的家
我是原被告的女儿,我要证明我的父亲与吴某某非法同居,不想要一个爸爸两个妈妈……
王先生与陈女士于2002年结婚,同年生下女儿小小(化名)。
小小在法庭上陈述,2010年她8岁时,父母为她请了一个英语家教吴某某。起初她也挺喜欢这个“吴老师”的,后来偶然撞见“吴老师”与父亲有亲密举动,再后来,“吴老师”就怀孕了。
2013年6月,陈女士和王先生离婚。同年7月,王先生与吴某某登记结婚,但两个月后两人离婚了。同年10月,王先生又和陈女士复婚。第二年,也就是2014年2月,王先生和家教老师吴某某的儿子出生了。
小小说,离婚后母亲难以单独抚养她,加上母亲也想给小小一个完整的家,所以与父亲复婚了。
但是万万没想到,后来吴某某会带着儿子上门,和父亲一起住在主卧,而母亲和她只能住在另一个房间。小小说,她们几次扔衣服赶人,都没有成功。于是,5个人就这样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6年。
男方否认婚内出轨 称是闪婚
同意离婚支付补偿305万元
陈女士表示
丈夫的婚内出轨给她和女儿
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创伤
直到今年5月
女儿已满18岁了
陈女士决定离婚
带着女儿离开这个家
不过
作为被告的王先生
却不同意离婚
他表示想跟妻子女儿
“好好过日子”
小小表示,父亲这边的亲戚也都来劝说我们,甚至还说‘一家五口’是对的。父亲也一直给自己洗脑,让弟弟来抱自己,说阿姨怎样怎样好。
当法官询问她为何愿意出庭作证时,小小回答:“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不想要一个爸爸两个妈妈!”
王先生也不承认自己是婚内出轨,他说,他是和陈女士离婚后,通过别人介绍与吴某某闪婚的,后来吴某某生了孩子住到家里来,也是经过妻子陈女士同意的。
庭审结束后
法官又组织双方调解
王先生这才同意离婚
双方的财产问题主要涉及一套房子
还有尚未还清的银行贷款
最终,双方同意房产归王先生所有,由王先生独自承担贷款;就陈女士所享有的产权份额,王先生支付补偿305万元。
心疼这对母女6年的隐忍
不过,终于可以勇敢地
告别这个畸形的家
希望伤害能尽早结束
母女能够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