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一张知名化妆品品牌“香奈儿”
因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的截图
被大量转发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违法行为类型为“因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2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
香奈儿非特殊用途
化妆品的广告中
使用了产品具有
“抑制黑色素”“色斑淡化”
等美白功效的广告宣传用语
被处罚20万元
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沪市监静处〔2020〕0620180010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书显示:
▲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其宣传的祛斑产品中不包含祛斑成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的商品配方显示“香奈儿奢华精粹乳霜(轻盈)”、“香奈儿光采晚安修护面膜”两款化妆品各成分和使用目的中,均不含有作为祛斑剂用途使用的成分。且在调查过程中该公司也无法提供两款商品具备其网页中宣称的“抑制黑色素”、“色斑淡化”功效的相关实验报告等。
因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在不具有美白祛斑功效的普通化妆品广告中,使用了宣传“祛斑美白”功效的广告用语,属误导消费者购买,且还引起了两件消费者投诉。
因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0年11月12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实,这次处罚并非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第一次因产品问题受到市场监督部门的处罚。
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3日作出的黄市监案处字(2017)第010201510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情形,在被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414341.4元的同时,还被罚款130万元。
来源 | 综合整理自澎湃新闻、上游新闻、 化妆品财经在线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