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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4月16日,崇业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学校学生报警称:自己的一部苹果12手机在教室被偷,请求派出所出警。接警后,崇业路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火速赶赴现场,通过走访了解、现场勘查、外围取证和搜集与案件相关的线索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4月25日,办案民警将正在宿舍熟睡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自己盗窃自己同学手机并变卖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所得赃款已经挥霍一空)。原来,王某某与朋友之间有误会,为了报复朋友,就想着自己不满18岁,偷一部手机卖了自己有钱花,如果犯罪行为被发现就诬陷是朋友所为,即使被发现了警察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
经讯问,王某某(女,17岁,陕西华州区人),公安机关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王某某依法取保候审,责令家长对其进行严加管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警方提醒:“未成年”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对于那些罔顾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一定给予严厉打击,广大家长、老师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教,否则,一旦走上犯罪的道路,将毁了孩子的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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