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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法院铁锁关人民法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按照县院制定的依法治理老人赡养问题、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方案开展工作。近日到当事人家中处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敬老爱老的行动自觉,倡导文明家风,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现年85岁的宁强县铁锁关镇某村村民张某宽老汉,与其妻生育六个子女,三个女儿已出嫁,平时老两口随三儿子张永林在一起生活。1999年老伴去世后,便由三个儿子轮流照顾。2019年3月,三个儿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张老汉一气之下服毒,经送往医院抢救脱险,花去了3.2万元医疗费。后三个儿子因分摊医疗费之事发生纠纷,均拒绝照顾张老汉。经村、组干部调解无果,张某宽老汉气愤之下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 铁锁关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为了方便老人诉讼,决定前往张某宽老人居住地,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宽长子张某福负责其日常生活起居及去世后的安葬事宜;由其二子张某俊、三子张某林每人每年给付张某宽生活、医疗、护理费用6700元。 目前,张某宽老人已随长子张某福生活,二子张某俊、三子张某林已履行今年应负担的生活费等费用。该案的成功调解,解决了老人的困难,化解了家庭矛盾,倡导了尽孝风尚,落实了司法为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宁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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