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约1周时间里,男子以虚构的身份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7部手机、3台平板电脑,利用其配送员身份将货物拿走并倒卖,所得钱财挥霍一空后失联。5月26日,其被临渭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6月3日,渭南城区一配送站负责人先是接到电话,称配送员赵某没有去拉货,他也试图联系但对方关机。6月4日,配送站负责人又接到电话,称该站配送的7部手机和3台平板电脑均为货到付款,但收货后并未支付。经过查询订单,所有订单全都是用配送员赵某使用的账号下单,虽收货地址不一致,但都在赵某配送范围内,系统显示已配送成功。
经估算,涉及的7部手机及3台平板电脑,价值5.2万余元。配送站负责人联系不到赵某,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公安高新分局民警介入调查,于6月30日将赵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赵某交代称,2017年年初,他在朋友开办的一家配送站打工,负责货物的配送及管理。朋友出于信任,将配送站的管理账户及密码告诉他。
去年5月26日至6月2日,他在某网购平台实名注册了账号,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他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多次虚构客户信息、收货地址及联系方式,在某购物平台购买7部华为手机、3台苹果平板电脑。
货到后,赵某没有按照规定给配送站付款,并在系统中操作网购平台明文禁止的虚假“再投”、“滞留盘点”等拖延时间,将手机和电脑物品从配送站截留,并变卖给他人,共获利4.4万余元,全部被挥霍。
近日,该案在临渭区法院开庭审理。5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客户身份、收货地址、联系方式等,以货到付款的方式从京某某购物平台骗取手机、平板电脑等财物,共计价值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5月26日,临渭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涉案赃款5.2万余元(含已退赔的2万元)依法向被告人赵某继续追缴,追缴后发还被害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