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10万!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23-9-12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

x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徐壮)记者12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双减”改革实施两年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机构“卷款跑路”问题仍零星发生,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仍不时受到损害,迫切需要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明确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依据等,提升校外培训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保障“双减”改革不断取得实效。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共6章44条,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对象,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处罚程序和执行,执法监督等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办法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分别对线下、线上校外培训的管辖作出规定。
      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办法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3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

      办法还提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微信截图_20230912115526.png

(来源::新华社、教育部网站)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23-9-12 12:4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9-12 13:2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会儿一个政第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9-12 13:5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发布知道了。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9-12 15:05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措施可以有。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9-12 22:3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障“双减”改革不断取得实效。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