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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泉初级中学 2025年秋季招收七年级 新生公告
根据《临渭区教体局关于临渭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学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特制定《瑞泉初级中学2025年秋季招收七年级新生实施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01学区范围
北门巷、南门巷以东,310(南北走向)以西,城北街以南,华山大街以北;民生路以东,310(东西走向)以南,城北街以北,310(南北走向)以西(含赵家院四组〈原翻身村〉)(不含示范学校学区)
02报名方式
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家长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登录报名,实现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和录取工作“一网通办”。
03时间安排
04入学条件
七年级新生必须为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05选报类型
01
户籍类
指学生具有临渭区户籍,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房产是否在学区内,分为三种情况: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及其他。其中“房户不一致”细分为户籍类和房产类,“其他”细分为经营类和务工类。
02
随迁子女类
学生户籍在临渭区外,但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居住、经商、务工的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所在地分为三种情况: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每种情况中均包含房产类、居住证类、经营类、务工类四种类别。
温馨提示:非渭南市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如在临渭区参加中考,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截至中考当年8月31日,初中连续学籍在临渭区满3年且从临渭区初中学校毕业,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城两区(临渭区、高新区)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满3年,且持证期间在渭南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03
政策准入类(线下报名审核)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06分类说明及资料要求
| | | | | | 房户一致类: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户籍均在学区(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 准备①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 | 户籍类: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屋产权,但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户籍均在学区。 | 准备户口簿(集体户籍学生必须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落户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满一年,并提供2025年6月—8月期间渭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 房产类: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产权,但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户籍不在学区的临渭户籍学生(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 准备①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 | 经营类: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未在学区内,在学区也无房产,但监护人在学区经商的临渭户籍学生。 | 准备①户口簿;②营业执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 务工类: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未在学区内,在学区也无房产,但监护人在学区居住、区内务工的临渭户籍学生。 | | | | 房产类:指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产权(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 准备①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 居住证类:指随迁子女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学区内的居住证。 | 准备①户口簿;②居住证(由临渭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③无房证明(2025年6月—8月期间渭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 | 准备①户口簿;②营业执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 务工类:指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居住、区内务工,无学区内房产、居住证、营业执照。 | | 注: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证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2025年6月30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截至2025年8月31日须满一年。 |
07录取及积分办法
01录取办法
按照政策准入、房户一致、户籍、房产、居住证、经营、务工类的先后顺序录取,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下一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未被录取学生由各中心校统筹安排。因参加区外学校报名或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返回我校报名的学生,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02积分排序办法
1.“居住证类” 根据学生监护人在临渭区居住时间(以居住证连续时间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学生监护人缴纳临渭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
2.“经营类” 根据学生监护人在学区内就业经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
3.“务工类” 根据监护人务工时间(以务工合同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租房时间(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工资流水(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学生在城区小学就读每学期积1分,由毕业小学向家长提供学生学籍卡信息。
08招生咨询 7月15日-7月21日,学校将在校门口西侧家长接待室设立咨询点。现场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家长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913-202209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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