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门诊慢特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提高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根据《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渭南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我市实际,对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新规!
一、慢病病种数量变化
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46种Ⅰ类门诊慢特病(调整前为51种)
1、合并六个病种:将白血病门诊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儿童白血病归入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康复治疗;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归入儿童苯丙酮尿症;风湿性心脏病归入心脏瓣膜病;慢性肾炎归入慢性肾小球肾炎。
2、拆分2个病种: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分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康复治疗;将肺结核活动期(包括耐药性结核病)分为肺结核活动期、耐药性结核病。
3、调出1个病种:将高脂血症调出全省统一的Ⅰ类门诊慢特病,纳入我市Ⅱ类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不再新增享受人群,但已审批通过人员待遇保持不变。
二、待遇享受更灵活
1、普通病种:参保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2、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透析患者:应随时受理、及时认定,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当日即可享受待遇。
3、年度限额动态计算:初次认定门诊慢特病身份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为该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月平均值乘以剩余月份数取整确定。即:最高支付限额=病种年限额月均乘×剩余月份。
4、多病种同时申报:参保患者罹患多种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疾病时,允许同时申报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特病病种,只记一次起付线,年度支付限额以认定病种中最高病种限额为准。
5、扩大病种用药范围: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脑卒中后遗症)可在病种支付限额内购买降血脂药物。
三、新增异地直接结算病种(由5种增加至10种)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10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病种双向开通异地直接结算,陕西省内直接结算,跨省长期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直接结算,其他病种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开展异地直接结算。
四、病种认定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
2、《陕西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两次及以上门诊病历);
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
五、鉴定流程
慢特病鉴定流程
五、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复审时限及复审标准
备注:Ⅰ类门诊慢特病乙类药品,统一按10%先行自付后,剩余按慢病政策比例报销。鼓励中西医结合治疗门诊慢特病,支持中医适宜技术和中草药在门诊慢特病治疗中的应用。
六、报销所需资料及报销窗口
报销所需资料:门诊发票、处方、检查检验单、《门诊慢特病鉴定表》复印件。
报销窗口:
(一)便民门诊一站式结算
我院在门诊综合楼东侧一楼开设便民门诊,该门诊集开具处方、慢病报销功能于一体,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 早 8:00--12:00
(二)门诊收费处慢特病实时结算
一楼门诊收费处设有慢特病实时结算窗口,具体报销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早上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周六:早上 8:00--12:00
(三)门诊透析患者病区直接结算
针对透析患者的特殊就医需求,我院开设病区直接结算服务,方便患者报销。
各位广大参保人,如有与医保相关的疑问可致电
2555030(居民)
2555031(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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