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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零食公司与加盟商之间因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后而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妥善解决了涉案的13万元借款争议。 原告陕西某零食公司诉称:其与前加盟商陈某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开设零食门店。合同履行期间,因经营等多方面原因,双方协商解除了特许经营合同。然而,合同解除后,零食公司发现陈某欠公司139425元的借款尚未归还。经多次催讨无果,零食公司遂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139425元。被告陈某辩称因与公司尚未结算完毕,况且公司还没有退还押金,故未偿还。 案件受理后,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考虑到双方曾经系合作关系,为妥善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为双方分析利弊。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同意十日内向零食公司偿还借款13万元,零食公司也表示理解加盟商陈某的实际困难,愿意给予一定的还款期限。 目前陈某已经履行完毕,这起因特许经营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既维护了零食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加盟商的合理诉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商业活动中,无论是特许人还是被特许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实守信履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应积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避免矛盾升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大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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