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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消除酒驾醉驾和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近日,渭南公安交警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和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2025年11月7日至13日全市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名单和近期查处的酒驾违法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2025年11月3日0时许,临渭交警在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对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华某涉嫌酒后驾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询问,驾驶人华某称,当天晚上吃饭时喝了酒,到家后家人身体不适,自己便开车出去买药,没想到途中被交警查获。最终,民警依法对华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2025年11月9日1时许,临渭交警在朝阳大街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对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发现李某涉嫌酒后驾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李某和朋友聚餐时喝了酒,结束后觉得自己只喝了一点,应该没事,便心存侥幸骑车回家,不料半路被交警查获。最终,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酒驾违法,醉驾犯罪,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做到遵规守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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