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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大荔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张某等八名被告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罪一案,以案释法警示群众警惕境外高薪陷阱。
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等被告人受“高薪”诱惑,出境前往阿联酋迪拜龙城的“红牛”诈骗窝点,从事针对中国境内居民的虚假投资理财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滞留诈骗窝点,获取违法所得。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各被告人的犯罪参与程度、滞留时长、主观明知性、获利情况等核心事实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跨境电诈属于集团化共同犯罪,行为人明知场所为诈骗窝点仍滞留、接受管理,即便未直接实施诈骗、未获利,其参与行为已为犯罪团伙运转提供支撑,仍涉嫌构成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警惕境外高薪招工、包机出境等虚假招聘诱惑;
2.严禁非法偷越国(边)境,切勿轻信偷渡组团安排;
3.不轻信陌生来电、网络信息,守住不转账、不刷单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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