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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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22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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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双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节日市场价格秩序,防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民生商品、文旅服务价格平稳有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营造诚信规范、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恪守诚信底线,规范自主定价

各经营者要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落实价格主体责任,合理制定商品及服务价格。严禁串通涨价、抱团抬价、囤积居奇、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主动开展节前价格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各类不规范经营问题,共同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明码标价,杜绝隐形收费

各经营者必须做到价签齐全、货签对位、清晰醒目,价格变动及时更新。餐饮、住宿、商超、景区、停车、客运等行业,需在醒目位置明确公示品名、规格、收费项目、计费标准、服务内容。严禁标价外加价、低标高结、设置隐形收费、收取未标明的各类费用。

三、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品质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行业服务标准规范,加强员工职业素养、服务技能培训,推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优化服务流程,减少消费者等候时间。畅通投诉渠道,快速、主动、妥善处置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严查违规行为,严守经营红线

节日期间,重点严查以下价格违法行为,所有经营者严禁触碰红线:1.严禁价格欺诈:虚假打折、先涨后降、虚构原价、误导性标价,拒不履行价格承诺,酒店、民宿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2.严禁哄抬物价:严禁粮油肉蛋菜、节日食品、日用品等民生商品经营者串通涨价;月饼等节令商品杜绝过度包装、捆绑销售。3.严禁违规收费:景区门票、观光车、停车服务、交通客运等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及指导价,严禁超标收费、拆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4.严禁行业乱象:餐饮行业要杜绝阴阳菜单,不得以“时价”代替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强化监管执法,公开曝光典型

“双节”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随机抽查力度,重点排查农贸市场、商超、餐饮、酒店民宿、旅游景区、线上电商平台等重点场所及领域。对查实的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广大消费者如遭遇价格违规行为,可留存消费票据、截图、照片等证据,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投诉举报。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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