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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致死李某的渭南市第二医院
哭声、喧声、闹声;花圈、横幅、棺材。这种只有在人去世时候才看得到的场景,却在渭南市第二医院门口再一次上演了。对于这种场面,家住医院旁边的徐大爷表示,这种事已经见的多了,由此可见渭南市第二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似乎很平常一样?怀着对死者生命的尊重和对医院的疑问,经过多方深入的调查,记者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事件还原:
死者李某(化名)系渭南市是水厂家属院的一位50多岁的退休妇女,2011年3月8日,李某觉得身体不适,就来到了渭南市第二医院查看。在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后,医院的诊断是胃炎,从3月8日至3月25日死者去世当天,李某一共在渭南市第二医院就诊了18天。住院期间,除了每天例行的检查和输液外,李某的身体一直很好。事情的转折就发生在3月25日下午。当天下李某的母亲及其儿女来看望李某,在经过对母亲的询问后,李某告诉儿女觉得自己恢复的差不多了,已可以出院了。
李某就去了主治医师X某的办公室询问出院事宜。X某告诉李某儿子,为了保证其母亲出院后更好的恢复,需要为李某注射一些补充营养的氯化钾。这次的氯化钾注册是用的静脉直接推注,在注射液在其左臂输入一半后,李某成翻白眼状态。在这期间李某母亲对李某进行了掐人中等一系列抢救。医院也立即对李某进行了抢救。而此时的李某在退往急救室的途中,已永远的停止了那刻跳动的心脏。
死者家属:
据死者李某女儿席某讲,其母亲李某在住院期间身体恢复的一直很好,而且胃炎也不是什么大病,但是医院为何会让李某住院长达半个多月之久。席某讲,其母亲是自来水厂职工,有可以多报销的医疗保险。所以渭南市第二医院一直是对其母亲的病情拖拖拉拉的治疗。一天分为两天那种形式的治疗。自己和家人看在眼里,但是因为是医院,也没想说太多,毕竟母亲的身体是第一位。但是谁也想不到的是,自己和家人对医院的一再人生吞气,却造成了母亲最后的药物猝死。
席某和家人此时是懊悔万分,为什么不让自己的母亲早点出院。但是现在说什么似乎已经都显得太迟了。任何的懊悔都是闲的苍白无力的。
医院渎职?
创建于1944年的渭南市第二医院坐落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东风街与解放路十字东北角,属于国营三乙级综合医院。是渭南建院最早的医院之一。
病人就医,猝死医院,而且还是医生亲自用药造成的猝死。这件事情的全部责任由医院负责已是无可非议的。只是事情并没有全部负责这么简单了之而已。
关于医院对李某静脉推注氯化钾所造成的猝死,渭南市第二医院在对李某进行胃炎治疗时存在着以下几点疑问:一是医院是否使用了过期的氯化钾给李某进行了静脉推注;二是当事医生有没有因为药物价格的问题,而加大了对李某药物的剂量;三是现在的医院都有工作量的,完成了就可以得到奖金,故此当事医生为了完成所谓的奖金任务,对李某进行了没必要的氯化钾注射。
据了解,近些年来,发生在全国的医院病人猝死事件已屡见不鲜。到底是那种原因造成的,有待于司法机关的介入调查。我们所能了解到的就是,现在的医院虽然依旧是救死扶伤的医院,但是救死扶伤的前提下,确批了一件金钱的外衣。其中尤以手术红包费、处方红保费和票据红保费为严重。
穿白衣的到底是白狼还是天使。这么多的医疗事故,使我们不禁要问,今天的医院到底还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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