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奶酪棒 发表于 2018-3-14 12:24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8-3-14 12:29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无欲良品@ 发表于 2018-3-14 12:40

能跑哪去,人间蒸发。

黑色风暴 发表于 2018-3-14 14:23

怕怕         

零点零零 发表于 2018-3-14 14:25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害人害己

棉花糖 发表于 2018-3-14 16:24

一天天,路上这些长安越野,宝骏越野,帝豪越野平时就它门几个超车超的凶。。。

棉花糖 发表于 2018-3-14 16:25

还有传祺越野。。。

老砖头 发表于 2018-3-14 17:30

姥姥的。平时这一路那个摄像头拍违章,那是一个准,没超速硬换成超速,人脸,车牌,那是拍得完美。看这出事地点,往东一千米应该是故市中队,往西一千米,就有一排排摄像头,往南,往北,进村,全是治安摄像头。难道这人时间段,都停电了?、??都在维修??

自己的盖世英雄 发表于 2018-3-14 17:36

欢欢乐乐 发表于 2018-3-14 11:44
保险公司笑了

不管逃逸与否,交强险部分还是会给予赔偿,商业险逃逸的话是不予赔偿的。

二郎 发表于 2018-3-14 18:00

临渭交警大队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对外发布协查通报,省市各级媒体、各类新媒体公众号纷纷转载,形成了强大的舆论热点,肇事逃逸者刘某迫于临渭交警和新闻舆论的强大压力,最终选择前来临渭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其肇事后驾车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肇事逃逸】故市镇板南村路口,白色长安车致行人死亡者已经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