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榆林青年郭某因女友提出分手,便乘车从榆林赶到咸阳某高校,将正在上学的女友杀害。近日,郭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咸阳中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2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报在第二日作了报道。经法院审理查明,郭某从2011年夏季开始,与方某谈恋爱,后方某考上大学后要求分手,但郭某始终对其纠缠。2012年11月6日,郭某乘车来到咸阳,赶往方某读书的陕西某职业技术学院。11月8日中午1时40分许,郭某在学院内尾随方某至女生公寓楼门前,在威胁方某继续和自己谈恋爱未果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其颈部猛刺数刀,致方某当场死亡,后郭某用刀捅自己腹部自杀未遂,被当场抓获。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因与方某谈恋爱不成、心生怨恨产生杀人念头,后在校园内持刀在被害人颈部连刺数刀,其行为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