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积怨十数载 六旬老人为琐事将弟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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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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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过六旬的赵某被带入法院


  因建房积怨十余年,去年7月,两家人矛盾激化,六旬老哥哥砍伤亲兄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昨日,法院一审此案。

  礼泉县昭陵镇村民赵某和弟弟赵某某相邻而居,赵某某家的房屋南侧宅基地内种植核桃苗木,紧邻着赵某家的宅基地。2000年左右,赵某家兄弟先后在现有的宅基地上盖起了房子,只是弟弟家的宅基地比哥哥家垫得高一些,两家因此产生了矛盾。自此十几年过去,两家人的关系一直不好。

  2013年7月,赵某某夫妻收集雨水浇灌苗木时,赵某担心自己家房屋基地再次被水浸泡,遂夫妇俩便找到兄弟家理论,为此双方发生打架。

  家务事闹上了村委会,当天赵某找到村委会出面处理两家纠纷。可刚从村干部家中出来,赵某兄弟便开始争吵。

  兄弟夫妻俩辱骂兄嫂,赵某再也没忍住,他跑回家中厨房,拿出菜刀将赵某某砍伤。赵某刀被夺下后,和兄弟厮打在一起。

  赵某某受伤后进入赵某家,并对嫂子实施殴打。赵某发现后,再次持刀并将对方重伤。他觉得兄弟一家欺人太甚,盛怒之下,他欲追杀弟媳,终被众村民阻拦。

  赵某某被送医抢救,胸部以上多处刀伤,被司法鉴定为重伤,五级伤残。赵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昨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此案。年过六旬的赵某坐在被告人席位,他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他表示自己在案发时十分恼怒,只是想吓唬对方。

  庭审上,赵某的辩护律师对指控罪名存在异议,他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的责任,他还辩称,被害人有过错在先并诱发犯罪,应该对被告人从轻量刑。公诉方以及附民原告做出相对应的答辩。

  下午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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