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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一个小区,别人承包食堂做生意,自己家庭贫穷吃低保,就因为看不惯,李俊(化名)就将停在离家不远的面包车砸坏:“我不该喝那么多酒,更不该酒后砸邻居的车……”这是昨日,在公安新城分局幸福中路派出所,李俊说出的心里话。2月28日晚凌晨1时许,民警接到辖区群众的报警电话,称其放在东郊某医院家属院内的面包车的玻璃和后视镜被人砸了。接警后办案民警孙跃国和朱育勇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走访当事人及现场群众,迅速展开侦查。
民警发现砸车人围着车乱砸一圈,却没有盗取车内财物分析认为,砸车男子可能认识车主,故意而为之。
随后,民警调取小区的监控录像,发现在24:30左右,有一名约50岁左右的男子拿着一块木板,对停在院内的面包车一通砸,劲儿特别大好像撒怨气一样。
经车主辨认砸车男子,系同一小区的李俊,民警将李俊传唤至派出所了解真相。面对监控录像,李俊供述2月27日晚上与朋友喝酒到次日凌晨,回来时看见邻居的面包车停放在自家门口,于是大喊大叫,并且顺手就摸了一块木板,将面包车的左右后视镜及前后挡风玻璃、左前侧玻璃砸碎,造成损失2000余元。
办案民警孙跃国说:“车主和李俊同住在一个单位的家属院,二人本是邻居,李俊吃着低保家庭比较困难,而车主却承包着某单位的职工食堂,生活条件好并买了辆面包车。两人曾经为了停车的方位、早晚喇叭声大等一些小事发生摩擦,这次李俊借着酒劲直接将对方的面包车玻璃砸了。”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而李俊和车主有矛盾应该协商解决,或者向单位、社区以及其他部门反映,可李俊酒后损坏他人财物,行为已经违法。截至记者发稿时,李俊已被公安新城警方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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