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村民上访被劝返 向政府索要500元上访路费被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10-30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U11252P1T1D31065832F21DT20141030023210.png


  廖美连被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资料图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黄进)广东雷州市乌石镇三教村农民廖美连进京上访,被政府工作人员劝返途中,向工作人员索要上访费用500元。事后,廖美连被雷州市公安局以敲诈勒索为由行政拘留10日。廖不服,向湛江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10月27日,廖美连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2004年10月20日,她儿子在雷州市乌石镇惨遭杀害。她认为当地公检法部门处理该案时弄虚作假,为此多次上访,要求上级部门彻查该案。

  今年7月1日,廖美连到北京上访后,被乌石镇政府工作人员劝返。

  雷州市公安局的文件显示,7月1日12时许,雷州市公安局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府右街派出所来电:在北京市中南海附近,扰乱公共秩序人员廖美连等人在活动,被北京市公安局府右街派出所(工作人员)押送到马家楼救助站。雷州市人民政府接到上级部门通报后,派雷州市乌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北京作廖美连劝访工作。廖美连向工作人员索要上访费用3000元,工作人员答应返回雷州后再与其商量,廖美连才同意随工作人员返回雷州。在返回途中,廖美连要挟工作人员,如不支付上访费用,便从火车上跳下去,工作人员只好拿出500元现金给她。

  雷州市公安局认为,以上事实有嫌疑人的陈述材料、同案人的陈述材料以及证人证言、辨认材料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廖美连处以行政拘留10日,拘留时间从7月5日至7月15日。

  拘留释放后,廖美连不服雷州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于8月3日向湛江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廖美连认为,她接受工作人员劝访时,没有违法行为。雷州市公安局对她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是一项有失公正,并带有严重倾向性、存在严重偏见的违法处罚决定。廖美连据此提出:一是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10月11日,湛江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雷州市公安局在未收集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撤销雷州市公安局对廖美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中国经济网)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