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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被指强奸女下属 警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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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8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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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晚,一则举报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的帖子在百度贴吧等处引发关注。发帖人陈某称,汪灿趁该县团委书记李某酒醉,强行与后者发生性关系,并呼吁当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发帖人自称李某的丈夫。衡山县委宣传部负责人今日回应南都记者,已安排该县纪委及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发帖举报者署名"陈某某"(编者注:举报者的身份说明)称自己"现年32岁,系衡山县公安局民警,现实名举报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某强奸女下属李某"。

陈某称,2月4日,李某与汪灿应曾在沙泉乡工作的王某之邀,与曾经在沙泉乡工作过的同事们吃饭。当晚,在自己家楼下,发现汪灿在自己的车上,趁李某“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帖子中还公开了一部小车及一名男子的照片。照片中,该男子被人揪住上衣,嘴角带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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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注意到,该帖发布后,“衡山发布”曾在贴吧、微博等处跟帖回应,“此事发生后,衡山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县纪委、公安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按程序及时公布”。今日上午,衡山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证实跟帖为宣传部门所发,但事情尚在调查核实之中。

衡山县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证实,事发后当地警方已介入。

资料显示,汪灿1968年出生,但非该县副县长。当地有政府工作人员证实,汪灿是副县级干部。

举报人称汪灿曾让其滚远点

据举报贴称,2015年2月4日,现任职于衡山县福田乡的王某(曾经在衡山沙泉乡工作),打算于晚上宴请曾经在沙泉乡工作过的同事们吃饭,汪灿和李某在受邀之列。下午5时许,李某乘坐汪灿的公车去衡山县福田乡某农家乐吃饭,席间,汪灿等人劝李某喝下了大量米酒。席毕准备乘车回家,李某早已醉得不省人事。汪灿早有预谋,喊人将李某抬上了自己的公车,称送李某回家。大约晚八时四十分,汪灿的司机将车开至举报人陈某某住宅楼下(衡山县先农花园德政苑扩建四栋)时,汪灿将司机支开回家,司机心领神会。这时汪灿在车后排迫不及待地脱去李某的裤子,趁其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此时,陈某某刚好下楼散步,看到汪灿的公车停在自己家楼下,目睹了汪灿在车后排压在李某身上强行奸污的这可耻一幕。举报人喝令汪将车门打开,但汪立即将车门反锁,趁机在里面穿裤子。举报人陈某某此时已无法抑制怒火,捡起砖块砸开左后车玻璃车门,强行将车门打开,将汪灿从车后排左侧拖出来,质问汪为何强奸李某。可是,汪灿居然大言不惭,说:“你算什么东西,不要多管闲事,滚远点。”

沙泉乡政府一值班人员证实,汪某曾任沙泉乡党委书记,李某曾任沙泉乡妇女主任,但两人目前均已调到县里;其中,李某调到团县委。(腾讯新闻综合新京报、南都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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