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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10岁男童在网吧遭猥亵:上网3个小时被摸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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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7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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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叔,不要摸我。”在眉山一网吧上网的10岁男童李某对坐在身旁的成年男子刘军(化名)说:“叔叔,你都摸了我好几次了,你是不是有病啊!不要再摸了好不好?”

  5月26日,记者从眉山市检察院获悉,近期在眉山市范围内发生了数起成年男性在公共场所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男童的案件。案件中被猥亵的男童多达10人,却无一人主动向家长和老师告发,最后都是被老师和家长无意发现,然后迅速报了警。据悉,该猥亵男童案件已判决生效,犯罪嫌疑人刘军(化名)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询问中,被害男童李某说:“他帮我开了一台机器(网吧电脑),然后先坐在位子上喊我坐在他大腿上,就开始摸我。我马上对他说不要摸,过一会儿他的手伸进我的衣服和裤子摸我的全身包括‘小弟弟’,我就骂他神经病,他停一会儿又摸,上网3个小时会摸我很多次。”

  据犯罪嫌疑人刘军(化名)交待:“我选择的是7岁到10岁的,一般就是读小学1年级到4年级,他们都想上网自己又没有钱,也没有身份证,还不懂我摸他们是什么意思,只要请他们上网就很容易成功。基本都是反抗了的,口头喊我不要摸,有些还骂我,我就等他们打游戏入神了又伸手进去摸。”

  市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处检察官介绍,在此类案件中,侵害人多为成年男性,主要犯罪手段是利用男童自己没有钱却想上网,认知不成熟、不懂自我保护、易侵犯不易被告发的特点,在网吧以请受害人上网为引诱实施猥亵。受害人主要集中在7-10周岁年龄段,他们往往不知反抗,根本不认为这种行为是对自己的侵犯,或者也有不满和轻微反抗但依赖侵害人能给其钱财满足上网玩游戏的愿望而屡次主动联系侵害人。

  检察官提醒家有男童的家长请注意:早启蒙重教育、懂分辨教防护、裤衩遮蔽不准摸、远离社会怪蜀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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