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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者爆料:泾阳县公安局有3人驾驶警车,在该县兴隆大街一家饭店饮酒。”2月16日,有网友微博曝光了泾阳县3名男子驾警车吃饭饮酒后,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昨日,泾阳警方回应,三人中两名协警已被辞退,民警被通报批评。
2月16日,网友“秦风亮剑”在微博上发文称:“【驾制式警车忙里偷闲豪情饮酒】据知情者爆料:2015年2月11日周三中午12时许,泾阳县公安局三名男同事一行驾驶制式警车陕D1270警,在该县兴隆大街一家淳化饸饹饭店三人豪情饮酒!这中午应是执勤时间,忙饮酒是否涉嫌酒驾?”
微博下还附有8张照片,分别有公安部八项规定的解答、饭店名称、制式警车和3名着便装吃饭饮酒的男子。此微博一出,迅速引起网友转发和评论。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泾阳县公安局获悉,微博内容属实,得知此事后,泾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此事上报至警务督察部门。目前,针对微博中反映的问题,泾阳县公安局对其中两名警务室社区工作人员高某、于某予以辞退,对社区民警刘某全局通报批评,给予警示训诫处分。(今日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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