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最新消息】渭南鹏鹏遭继母虐待现可睁眼 生母称不再争取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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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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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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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消息,昏迷近4个月后,鹏鹏(化名)的伤情终于稍有好转。
  7月18日,是鹏鹏遭继母毒手,陷入昏迷后的111天。“现在是浅昏迷,可以睁开眼睛,但医生说,意识和行动能力的恢复很渺茫。”
  看着6岁的儿子静静躺在怀中,柴小媛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如何度过。一方面,她自觉能力有限,所以不想再争取儿子的监护权,但这一举动引发争议,有爱心人士认为,柴小媛准备放弃孩子。但另一方面,被取保候审的前夫,也就是鹏鹏的生父近期一直不露面,柴小媛根本联系不上他,无计可施。
  同时,此案又有了新的进展:陕西渭南警方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代理律师邓学平说:“我们要求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这两个罪同时追究孙某(鹏鹏继母)的刑事责任。对于鹏鹏的生父赵某,我们要求一并追究刑责、不能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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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后,鹏鹏紧紧抱着妈妈。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孩子近况:仍在浅昏迷行走能力恐难恢复

  今天(7月18日)上午,柴小媛告诉红星新闻,她正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陪护儿子。至今,她都无法忘记,儿子首次手术时的情景:孩子的头颅被打开时,脑内的淤血喷出。那次开颅去骨瓣解压手术完成后,鹏鹏的颅骨缺损了75%,整个头部严重变形。同时,孩子双目视网膜脱落、两根肋骨骨折、上门牙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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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手术前的鹏鹏。

  柴小媛称,是鹏鹏的继母孙某故意伤害了她的儿子。做CT时,柴小媛才近距离看到了儿子:脑袋、膝盖、脚踝、手指、手腕……一个幼小的生命,却已伤痕累累。医生告诉柴小媛,这些伤疤系虐待所致。
  3月31日,上海大树公益服务支持中心志愿者陈奕名前往医院了解鹏鹏的受伤情况。他向红星新闻证实,事发前,鹏鹏曾被用电线捆绑在阳台,膝盖跪烂,头部被打变形,送医时已深度昏迷。
  目前,经过111天的救治,鹏鹏的伤情有所改善。7月5日,进行完头骨修复手术后,鹏鹏变形的头部得以恢复。但是,医生告诉柴小媛,由于脑部软组织软化的原因,孩子的意识和行走能力恢复正常的机会很渺小,“也就是说,可能一直是浅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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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后,瘦小的鹏鹏。

  代理律师:要求两罪同时追究继母刑责对孩子生父一并追责

  该案代理律师邓学平告诉红星新闻,目前,警方仅以虐待罪将鹏鹏继母孙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司法鉴定机构根据目前的诊断情况并结合相关规定,认定鹏鹏已经构成重伤。我们要求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这两个罪同时追究孙某(鹏鹏继母)的刑事责任。对于鹏鹏的生父赵某,我们要求一并追究刑责、不能放纵。”
  邓学平说,目前,警方关于鹏鹏头部因何被重创的调查结果并不具体,“到底是自己跌倒的,还是被殴打的,一定是可以鉴定的。这需要警方进一步补充调查。”
  专访生母:不再争取监护权“我一个人负担不起”
  鹏鹏仍在昏迷中,但其被取保候审的父亲赵某(法定监护人)近期却一直不露面。柴小媛称,“他从医院走了,说给孩子挂号,但到现在都没有出现,已经十天了。”
  今天(7月18日)中午,红星新闻拨打了赵某的手机,显示已停机,另一号码也暂停服务,孩子由谁监护的问题引发了网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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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鹏和妈妈以前的合影。

  其实,早在离婚时,双方就因监护问题引发过分歧。柴小媛向红星新闻回忆,2008年,他和前夫结婚,7年后,“也就是2015年12月,鹏鹏4岁那年,因为很多原因,离了。”
  离婚后,孩子暂跟柴小媛生活,“去年3月9日,他把孩子带走。之后,他就把我的微信和电话拉黑,不让我看孩子。我就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前夫坚持不给监护权,我就要了探视权,但他仍不同意我去探视。直到法院说要强行执行,他才同意。”
  由此看来,事发前,赵某是鹏鹏的法定监护人。但是,如今鹏鹏被继母虐待致残,他由谁监护反而成了当下最棘手的难题。
  柴小媛说,“现在,很多人都在讨论孩子监护权的事,但孩子现在这样,不是我一个人负担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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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鹏受伤之前是个活泼可爱的男孩。

  同时,她向红星新闻阐明了自己的理由,“既然他们害了孩子一生,就得负起这个责任,我不要监护权,不是我要放弃孩子,是为了让孩子以后的生活保障更稳定些。孩子现在已经这样,是事实了,没有办法挽回,那就把以后的生活给孩子考虑好,不要再让孩子受罪。不是义气用事地把孩子拴在身边,显得自己有多伟大,毕竟,孩子以后的生活是现实的、是漫长的,我一个人管孩子根本没有办法挣钱。而且,我挣那点钱连生活费都不够。赵某有工作,一个月有5千多块钱,孩子监护权在他那边,他不会不管。”
  对此,邓学平律师告诉红星新闻,按照赵某和柴小媛的协议,赵某拥有鹏鹏的监护权。无论如何,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现在如果想要变更,或是由女方起诉,或是二人协商。”
  柴小媛称,“赵某必须承担起责任,为自己犯下的错去赎罪,而不是去蹲几天监狱,出来照样过他的逍遥日子。他应该和我一起照顾孩子,而不是逃脱责任。”(来源:王春/红星新闻微信公号)

  是的,孩子被伤的事实已经摆在柴小媛面前,对于继母和前夫,他能抓住的只有鹏鹏。现如今,面对前夫的冷漠,她无计可施。同是母亲,这样的遭遇落到自己身上,我们将如何抉择……
  柴小媛说,“我不要监护权,不是我要放弃孩子,是为了让孩子以后的生活保障更稳定些。”这句话里面夹杂着对鹏鹏的爱同时还有对前夫、鹏鹏继母的恨。为此,看到这样的结局,希望大家不要谴责一个手无寸铁且无依无靠的单身母亲。她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唯独只要鹏鹏好起来,像个正常的孩子一样,才是她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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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7-19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干嘛的,这是谋杀,后妈亲爹合谋的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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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7-19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被生父抢走,被继母打伤,现在孩子出事了,剩下的只有生母,难道孩子出事了就应该把孩子交给生母吗?生母没有选择权就要被动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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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7-19 09:2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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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7-19 11:4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孩子好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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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7-1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理智之外,有事做事需要信念!如果你觉得孩子拖累就使你无法面对苦难,那拜托承认自己的懦弱,不要归咎于孩子,为人父母如果不能相尽办法,用尽努力,怎么还有颜面大言不惭的说为了孩子更好,这种成长起来的人,面对苦难就选择放弃和逃避,毫无担当.这绝对不是道德绑架,而是身为父母最起码,也是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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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7-19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让孩子听一听舒缓的小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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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7-19 13:36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每次看到这个,心里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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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7-7-19 13:5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国外这就是典型的谋杀罪,得判纵身监禁,国内的法律,哎,我看还是算了,法律既不健全,还没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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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7-19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娃这么帅气怎么能下得去手啊,真是把人丢到家了,最好给那两二货判个无期把牢底坐穿,死刑太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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