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huanwu66 - 

[房产资讯] 老城农园村属于属于村集体土地,拆迁应按城中村改造赔偿,非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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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09:3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户最关心的,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是什么?公告中写了吗?没写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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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09:3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政府拆迁的初衷:不能使被征收人因棚户区改造所获得的补偿低于因一般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所得的补偿。
总之,不能越拆越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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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2 10:28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统一是棚户区,就算是城中村都给你扣上棚户区的名字,棚户区赔偿的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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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0:36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A溪秀省代 发表于 2018-7-22 10:28
人家统一是棚户区,就算是城中村都给你扣上棚户区的名字,棚户区赔偿的少呗

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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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8-7-22 11:0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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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25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中国,依法维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是什么?公告中写了吗?没写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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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4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中国,依法维权!大家要积极监督政府部门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就要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或者起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帮助政府依法执政,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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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1:4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拆他家,明天可能就是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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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3:1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成立了城投公司搞各种政绩工程建设,没有钱,就向银行贷款,欠了很多债。还不起了,政府就将土地卖给开发商。开发商用从政府那里买来的土地向银行抵押贷款,支付购地款。然后建成房子卖给老百姓,用老百姓买房的钱,再去还给银行。
如果政府以城投公司的名义,用土地抵押向银行借了1000万,这就是政府债务。到期没钱还了,就拍卖相应的1000万的土地给开发商。开发商再把这块土地向银行抵押,贷款1000万,支付向政府购买这块土地的款。政府再把这笔款拿去还银行的贷款。这样,政府的1000万债务,转移到了开发商这里,开发商又用这块购买来的土地建好的房,卖给老百姓。老百姓没那么钱,就以按揭贷款的方式,向银行贷款买房,这样,开发商收到了房款后,归还给银行1000万——这样,开发商也不欠银行的钱了,现在欠银行的钱的,是那些购房的老百姓。也就是说,通过这一系列的地产和房产的买卖,政府原来的那1000万债务,就成功地转移到了老百姓的头上。
政府欠款越多,就越需要通过拍卖更多的土地或者让土地价格更高的方式来取得更多的资金还清偿债务。当土地价格提高后,开发商当然付出的土地成本也越高,房价当然地要提高。于是,老百姓也得出更大的代价,去购买房子,背负更多的债务。
就这样,政府通过这种方式向老百姓转移债务。最终形成了政府不断地借钱,老百姓不断地背债。政府借的钱越多,老百姓背的债也就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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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3:2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1)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产权置换:标准是相同地段拆一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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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此种情况多发生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因其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一平只给几百块钱肯定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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