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反对。妈说他杀妈,以后同学再说他,是不是也要杀同学!怕怕的一个娃!
杀的不是别人,是我妈,这句话,这个逻辑是怎么得出来,像这种孩子就应该送到野外的少年犯看管所,进行正面引导教育,如果还不行,只能打,精神上身体上,打到服为止,就用训练特工的手段,不然进去社会迟早是祸害。{:qqemoji5:}{:qqemoji5:}
未成年人保护法该修改了
非常理解
这样的娃还是收监为好
未成年人保护法得适时修改了必须有法定赦免条款!不然这部法律奏成了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的招牌了!像这种比虎狼还毒的弑母行径竟得到法律保护这对其他孩子的反面影响可以几何级放大!
反对,应该送去西张特殊教育学校
少年犯,再小都是犯法的犯人,把他放出来等于放一颗不定时炸弹在学校里,那个学校收他到时候倒霉的是这个学校的师生!
从小不补长大尺五,养孩子要循序渐进,不能一次教育好
社会上不应该有这么一块短板,否则就会沦为人性黑洞。比如2016年广州番禺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韦某,在14周岁之前便已经实施了多起杀害、伤害幼童案件,但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结果导致这个“小恶魔”的犯罪逐步升级。
弑母的12岁少年重返学校,公众的安全感该如何安抚?针对未成年人的“收容教养”不能再空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