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误有大有小.有些主观有些刻观.像这种孩子,建议直接给.安乐,
反对,这娃连他妈都杀了,其他同学更有危险
老话重弹,不能让未成年保护法变成实际意义上的未成年罪犯保护法继续下去,否则社会秩序必将打乱!
老砖头 发表于 2018-12-12 18:51
犯错误有大有小.有些主观有些刻观.像这种孩子,建议直接给.安乐,
支持支持支持,人道毁灭
反对。放入学校就是的危险的炸弹,很可怕
应该让他跟他妈去磕头认错
不是有少教所吗?怎么能放了呀?
要是我的孩子跟他在一班,我也会反对的。
孟母三迁,不是没有道理。
畜牲,法律对未成年保护大家理解,但针对某些不可原谅的人为性质时应放开受理面,像这种傻叉,我想说折磨死他
未成年人渣保护法。。。